关于“五一、开斋节、端午”期间严明作风纪律的通知
2022年“五一、开斋节、端午”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四风”转新风,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防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在节日前召开专题就“五一、开斋节、端午”期间严明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深入排查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强化遵纪守法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扎好廉洁自律篱笆。党委(党组)书记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和“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下属、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坚决防止执行纪律规矩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切实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主动了解、排查分管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明纪律要求,自觉做到“八个严禁”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认真的精神、最严格的尺度,强化政治修养、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自觉做到“八严禁”: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将公款用于接待亲友、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组织公款旅游;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私车公养或公款报销私家车产生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严禁在节日中铺张浪费、攀比摆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
三、聚焦重点问题,精准靶向监督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方式方法,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聚焦“四风”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查纠“四风”突出问题及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改头换面隐形变异新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对节日期间查出的履行责任不到位、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节日期间查纠“四风”问题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于节后及时报县纪委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309)。
来信地址: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人民街1号(共和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人民街1号(共和县纪委监委信访室110)
举报电话:12388(受理涉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
网络举报:http://qinghai.12388.gov.cn/hainan
中共共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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