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公安局关于做好防范熊害的公告
来源:0 发布时间:2022-05-07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近期,棕熊冬眠过后觅食活动日益增多,伤人、伤畜事件时有发生。为加强防护,避免对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现将防范棕熊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棕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私自设置铁笼、捕兽夹、陷阱等,非法对棕熊进行猎捕和杀害,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买卖、运输、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进行举报。
二、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偏远山区活动的牧民群众,选择多人结伴放牧,避开棕熊经常活动区域,不要早出晚归,避免受到棕熊伤害。
三、偏远山区放牧的牧民在房屋中备有青稞面、食用油、酥油等食物应当尽量密封存放,防止棕熊闻味而来。转场时将存放食物全部带走,防止棕熊习惯性常来。
四、棕熊较怕火,如遇突发状况,可在家中常备火把、鞭炮、强光手电等物品用于抵御、驱赶棕熊。
五、若发现棕熊脚印及被害牲畜遗骸时,不要靠近,应尽快离开;看到棕熊带着幼崽活动时,不要前去逗玩,以免惹祸上身。
六、一人单独放牧、挖虫草、山间行走时,要时常环顾四周,并要发出声响避免与棕熊突然相撞。
七、严禁老、弱、病、残、学生、妇女到山间独自行走、放牧及进行其他活动。
八、如遇到棕熊进入村庄或生产生活区域,切不可主动攻击或与其长久周旋,要想办法尽快离开棕熊所在地,做到不要惊慌。及时通知周边其他人做好防范,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共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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