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和县恰卜恰镇区全员核酸检测期间限制车辆、行人出入区域的通告
来源:0 发布时间:2022-05-10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共和县恰卜恰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将共和县限制车辆、行人出入区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以共和县恰卜恰镇区外围道路为节点,严格控制各类车辆、行人出入本区域。
青海湖南北大街、黄河南北大街、环城东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兴海东西路、贵南东西路、日月山路、贵德东西路、拉西瓦路、恰雄路、同德东西路、德和大街、仁和路、和平路。
限制驶入和驶出恰卜恰镇区的管控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架子车、蓄力车、残疾人代步车)。
除限制管控各类车辆外,上述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恰卜恰镇区。
1.除恰卜恰镇外,其他行政区域的车辆正常通行,禁止驶入各管控节点。
2.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新闻采访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保障车持核发的《共和县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1.过境车辆可从共茶高速、共玉高速、国道109线绕行。
2.恰卜恰镇区的出租车、城乡公交车一律在本区域内停运,禁止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恰卜恰镇区的公务用车、私家车一律在本区域内停放,禁止驶出各管控节点。
4.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共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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