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经核查,对共和顺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32辆)长期未检测、审验,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且不具备安全生产营运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货运车辆。根据各运输公司要求我局决定对以下取得《道路运输证》的32辆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
共和顺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32辆)如下:
青E0963挂 青E0733挂 青E1939挂 青E0853挂 青E11937
青E13670 青E10076 青E11063 青E09965 青E11383 青E13190
青E11660 青E11523 青E11671 青E11563 青E11360 青E09551
青E11932 青E11502 青E11185 青E11323 青E12280 青E09220
青E11637 青E08335 青E11661 青E12029 青E11601 青E10560
青E09026青E12583 青E0680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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