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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0 发布时间:2022-08-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经核查,对共和县东顺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85辆)长期未检测、审验,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且不具备安全生产营运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货运车辆。根据各运输公司要求我局决定对以下取得《道路运输证》的85辆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

共和县东顺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85辆)如下:

E06873青E63006 青E07709 E07652 E07759青E06855

E07071 E05975 青E07615 E07853 E03248 E07030

E02675 E05181 E07027 E08513 E05967 E85523

E08598 E07637 E06992 E05772 E08313青E08389

E11820 E05910 E60861青E62510 E60821 E85706

E05876青E06251 青E08363  青E06532青E07088 青E07118

E07096E05527青E06507 青E05921青E05907青E07021

E07298青E07838青E07991青E10565青E0898挂青E08166

E85057青E75635青E 12825青E05579青E08326青E08079

E07990青E02804青E10687青E06085青E05761青E06905

E07037青E07055青E07026青E07060青E07327青E07053

E07197青E07253青E07272青E07263青E07969青E09506

E09379青E09013青E08895青E08379青E06095青E10700

E09628青E08865青E09997青E05110青E05370青E06793

E0681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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