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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20号)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来源:0 发布时间:2022-12-0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通 告
2022年第220号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2月5日起启用在恰卜恰镇主城区范围内设置的14个常态化核酸采样点(采样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所有应检尽检的重点行业人群和愿检尽检的群众,就近到以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现将具体采样点公布如下:

第一采样点:海南州人民医院门口

负责检测机构:海南州人民医院

第二采样点:共和县桥头修理厂门口

负责检测机构:海南州人民医院

第三采样点:海南州藏医院门口

负责检测机构:海南州藏医院

第四采样点:香巴拉广场

负责检测机构:海南州藏医院

第五采样点:共和县中医院城北院区门口

负责检测机构:共和县中医院城北院区

第六采样点:青海湖广场

负责检测机构:共和县中医院

第七采样点:共和县汽车站院内

负责检测机构:共和县中医院

第八采样点:共和县中医院门口

负责检测机构:共和县中医院

第九采样点:共和县幸福滩

负责检测机构:共和县中医院

第十采样点:海南州消防支队旁

负责检测机构:海南州藏医院

第十一采样点:共和县政务大厅门口

负责检测机构:共和县中医院

第十二采样点:五族共和广场

负责检测机构:共和县中医院

第十三采样点:海南州传媒中心广场

负责检测机构:海南州人民医院

第十四采样点: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委会门口

负责检测机构:共和县中医院

请广大群众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原则,就近到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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