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22〕373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23日
共和县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坚决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与金融生态安全,着力提高地方法人金融高质量发展能力,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县域金融业稳健发展,现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党中央确定的“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基本方针,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严防处置重点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的次生风险,确保重点领域风险得到稳妥处置,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工作目标。按照省州县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聚焦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化解工作,确定任务、路线图、优先序。进一步明确风险化解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金融机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县域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力争2022年末央行监管指标综合评级达到5级以上,银保监会监管指标评级达到4B级以上。
(三)工作原则。坚持贯彻“精准排查、及时处置”的基本工作方针,加强金融风险研判,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防范化解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及时预警应对。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各类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协调处置程序,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第一时间介入,科学制定应对措施,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将问题处理在源头。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有序开展协同处置。
2.突出工作重点。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核心指标为重点,加大资源投入和攻坚力度,做到精准施策,对症下药,着力降低整体风险水平。同时,对潜在风险加强监测和研判,及时解决,防范新增风险。
3.坚持联动协同。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主观能动性,建立联动协同机制,有效发挥各方职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各单位联动合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形成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机制。
4.统筹兼顾利益。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区别对待,分类处置,有保有压,既要保护金融机构债权,又要努力维护专注主营业务、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兼顾各市场主体利益,既要追求效率,又要依法合规,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风险处置方案,妥善处理各类债权债务,确保各方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努力把各方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5.强化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落实金融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因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应急处理不及时而导致发生重大风险的相关单位,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一)政府部门工作重点
1.压实风险防范化解责任。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准确掌握辖区金融机构风险状况和风险底数,形成风险处置工作台账,实施日常监测机制,实时掌握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情况,定期通报金融风险处置推进情况。密切关注风险机构风险变化趋势,预研、研判可能的风险后果。关注舆情舆论影响,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建立联络员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风险机构预测研判,强化信息交流和共享,及时向县金融办报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共同研究对策,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有效化解风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商银行)
2.加大财政资源支持力度。加大财政资源账户资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力度,积极引导重点项目资金、重点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新开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等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户,办理存款业务,加大农商银行稳定性存款资金来源。同时,县金融办及时对主导或推荐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特殊旅游贷款,以及政策性资金提供担保的贷款,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向农商银行推介力度,协助农商银行拓展贷款业务经营,增加信贷规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商银行)
3.联合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充分发挥地方金融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贷款分类,协调公安、法院、纪委监委、财政等部门共同协助进行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对于公职人员逾期贷款,对其失信行为,协调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采取“三停五不”、行政处理等措施予以制裁;对于“赖债户、钉子户”逾期贷款,相关单位对逃废债务的企业、个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惩戒力度;对于当地重点企业、扶贫产业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及县政府引导开展的投资项目形成的逾期贷款,要兼顾清收任务与助企纾困,会同农商银行通过办理续贷、展期、保证金代偿、债务整合等方式盘活不良资产,化解信用风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县发展和改革局)
4.提高司法执行联动效能。对于已进入法律诉讼程序但未审结的涉诉贷款,开辟审执工作绿色通道,进行“快立、快审、快执”;对已审结但未执行、拒不还款和恶意逃废债务的,充分运用查控系统对财产保全案件进行财产调查,由公安机关、法院灵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罚款等强制措施,依法强制执行,优化资产处理流程,提高涉诉不良贷款执行率。(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5.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大舆情与声誉风险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流动性风险、逾期风险、挤兑风险等各类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处置化解。积极引导正向宣传,管控负面舆情,加强与市场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互动,主动回应市场关切问题,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商银行)
6.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优势。积极发挥江苏对口援建资金支持、“智力”支撑和经验优势,围绕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提高综合管理水平、提升服务县域经济能力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提高金融风险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财政金融风险应对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二)监管部门工作重点
7.开展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排查评估。根据全县金融风险实际情况,深入分析法人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隐患、存在的薄弱环节,摸清金融风险底数,明确防控关键节点,积极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密切关注法人机构风险情况及处置化解风险趋势,预研、预判风险后果,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提示风险,有效处置化解金融风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商银行)
8.着力提高监管容忍度。积极协调人民银行海南州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分局,从各项监管指标、不良贷款入账时限、潜在风险贷款处置化解方式等方面提高容忍程度,设定3年的监管指标过渡期。积极采取市场化、法制化方式对存量潜在风险贷款进行重组盘活,为县域金融风险化解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监管环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商银行)
9.保持流动性充足。积极向人民银行海南州中心支行争取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扩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增加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有效支持共和农商银行金融风险处置化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商银行)
10.有效控制杠杆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采取银团贷款等联合授信机制,减少多头授信和过度融资,逐步压缩存量超限额授信。加强授信资金管理,减少企业过度依靠银行负债维持经营和投资的行为。着力降低地方融资平台和国有企业杠杆率,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商银行)
11.全力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机制早期纠正和处置能力,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风险化解工作,按照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排查风险、问题有限、标本兼治的原则,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和行政化的工具手段,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防范风险跨区域,跨领域蔓延,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商银行)
(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工作重点
12.强化党组织领导。把风险化解重点和化解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农商银行要在县政府“一县一策”化解方案的基础上,按照“一行一策”,分别制定《农商银行风险处置化解实施方案》,充分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厘清工作内容、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效,积极推动化解。
13.拓展贷款业务经营。树立“通过发展解决风险”的理念,拓宽业务发展工作,细分客户群体,发挥服务地方经济优势,大力拓展农牧户贷款、白领贷、城镇居民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大力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做实普惠金融工匠,优化信贷结构,增加信贷规模。
14.加大存款营销力度。充分调动员工主管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各类存款营销活动,通过“网格化”营销、绩效考核、推广优势产品等方式,加大存款营销力度,加大聚合支付、青源直销银行等优势产品推广力度,拓宽储蓄存款来源渠道,提升客户覆盖面和占有率。积极做好储蓄存款的稳存增存工作,尽力争取财政性存款,确保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充足,严防流动性风险。
15.清收处置不良贷款。梳理归类不良贷款攻坚清单,按照“依法清收一批、处置核销一批、政府帮助化解一批”的思路以及“一户一方案”原则,制定《不良贷款压降专项方案》,设定清收处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与责任领导,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力度。
16.强化财务约束和资本补充。实行差异化的会计核算管理,本着“压成本、增效益”的原则,强化财务管理与约束,合理规划费用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提高风险资产收益,不断增加利润收入,提高内源性资本补充。
17.提升监管评级水平。测算央行评级和监管评级涉及的资本充足、资产质量、公司治理、盈利状况、流动性风险等9个方面的监管评级定性与定量指标要素权重,结合高风险机构处置化解实际情况,全力提高优势因素得分,达到监管评级提升的目的。
18.强化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重点关注新闻媒体对监管评级下降、监管处罚、贷款涉诉等方面的负面报道,加大与网信办等机构的沟通联系,做好舆情研判,增强舆情信息的敏感性,严防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19.持续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充分发挥金融服务覆盖面广和涉农业务经验强的优势,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以“四大产业”为牵引重点保证牦牛、藏羊、青稞、油菜、饲草、冷水鱼、生猪等特色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和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农涉牧项目融资,提升涉农贷款比例,为县域农牧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守好“三农”基础。加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体等重点人群的信贷支持力度,主动实施利率优惠,切实降低融资成本,让市场主体得到更多实惠,精准“输血”为企业疏困解难。
20.狠抓应收利息的清收。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强化财务管理与约束,提高风险资产收益,增加利润收入。尽最大努力清收应收利息,做到不遗一户,不漏一笔。
21.严控新增贷款风险。以资产质量为抓手,坚守贷款“三查”制度,做到四早,即“早排查、早发现、早谋划、早化解”,以贷款到期天数建立完善“蓝、黄、橙、红”四级预警机制(到期前30天为蓝色预警、到期1—30天内为黄色预警,到期30—60天为橙色预警,超过60天以上为红色预警),把信用风险严控在萌芽状态,做到只降不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省州县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深入开展风险摸排、处置及化解工作,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确保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联动。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共和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和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增进信息共享,定期研究分析化解措施,加强协同联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快速有效推进共和农商银行风险化解处置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构建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金融风险排查手段和方式,充分运用各种化解处置措施,压实责任,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效果到位,定期督导通报风险化解工作推进情况,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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