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财政局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评估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照《共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共政财监〔2022〕38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组织实施了全县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截至2022年11月30日,检查工作全部结束。
一、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印发了《共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在自查的基础上,抽取8家单位,纳入到2022年度财政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审核,从检查人员专业知识结构上确保了检查工作质量。
通过仔细研读财政厅文件,在财政厅指定的检查对象范围内,筛选确定我县的具体检查对象。根据前期自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县共确定了8家被检查对象,分别是:
1、本级行政事业单位4家,具体为:共和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共和县交通运输局、共和县教育局、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抽取乡镇人民政府2家,具体为:共和县切吉乡人民政府、共和县江西沟镇人民政府。
3、抽取企业单位2家,具体为:青海雪峰牦牛乳业有限公司、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此次检查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查找被检查单位2021年度执行《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含内部控制制度)有关情况以及被检查单位2021会计年度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发现8个被检查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9类30个问题,涉及金额37.49万元。
三、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据第三方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要求被检查单位建立整改措施,针对问题逐条整改,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跟踪、限时完成整改。被检查单位在完成整改后以书面形式提交了报告和佐证材料。
附件: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
共和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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