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关于公开征集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来源:0 发布时间:2023-03-31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要求,接续开展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集中打击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从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教育行业领域重点打击利用在校学生组织实施黑恶犯罪和校园霸凌、校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强各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体罚、虐待、性侵、欺凌、套路贷、校园贷、敲诈勒索、向学生售卖散烟和违禁物品等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金融放贷行业领域重点打击“套路贷”、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上述机构违反管理规定为非法放贷活动提供金融服务和便利的行为,积极排查互联网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切实加强互联网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和监管。
(三)在市场流通行业领域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扰乱行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阻碍执法检查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农贸市场、汽车交易市场、乡镇集市、集贸市场、建材市场、旅游市场等交易市场为重点,坚决打击市场流通领域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行业或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市场流通领域乱象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对网络传销、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清除风险隐患,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为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从严处罚。
(二)全县政法机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坚决依法从严整治行业乱象,严肃查处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三)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对提供犯罪线索的,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四)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从严惩处;如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与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乱象无直接关系的,请向相对应监管部门反映。
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974-851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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