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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管理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活动的通告

来源:0 发布时间:2023-05-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湖是中国内陆最大咸水湖,是维系青藏高原东北部生态安全的重要水体,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为有效保护青海湖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青海湖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未经许可请勿擅自进入,保护区的实验区除驻区单位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未经许可,不得开展与保护规定不相符的旅游活动。

二、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水体、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保护区范围内的草地是社区居民重要的生产资源,围栏及通道是草场管理设施和家畜牧道,禁止随意破坏、私设旅游通道和旅游景点。目前,环青海湖地区二郎剑、仙女湾、刚察湟鱼家园等景区正常开放,正在规划建设的环青海湖12个观景点(台)将逐步开放,欢迎旅行社和自驾游客前往观光游览。

三、旅游季节环青海湖地区车流量大,极易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为保障游客安全,请旅行社和自驾游客密切关注旅游提示,环湖游览时服从交通指挥,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驾驶,不占道抢行,不随意停车拍照,保障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四、当前,青海湖正处于创建国家公园和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示范区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展示青海湖形象,塑造青海湖品牌,我们将按照国际生态旅游标准,实施景区品牌建设、交通改造提升、服务体系建设等系列工程,不断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品质。在此期间,给广大游客带来的不便,我们将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保护好青海湖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欢迎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此通告!

本通告自2023年5月20日起施行。

监督举报电话:0971—6365076


青海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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