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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来源:0 发布时间:2023-05-3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江西沟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江西沟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69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69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黑马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黑马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3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3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江西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江西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0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0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石乃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石乃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2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2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石乃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和环卫设施项目违规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石乃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和环卫设施项目违规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1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1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大唐100兆瓦评价光伏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大唐100兆瓦评价光伏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0月9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97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0月9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97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0月至2021年10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柴达木新能源有限公司50兆瓦评价光伏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柴达木新能源有限公司50兆瓦评价光伏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0月21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2021年10月12日取得临时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23号)、取得共和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临时使用草原的许可》(共林草许准〔2021〕第25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0月2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23号),2021年10月12日取得共和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临时使用草原的许可》(共林草许准〔2021〕第25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0月至2021年10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青海省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一期500MW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青海省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一期500MW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1月1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2022年6月7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84号)(青林草征审字〔2022〕第36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84号),2022年6月7日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2〕第36号)。

整改时间

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华电海南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切吉50兆瓦风电项目涉嫌违规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华电海南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切吉50兆瓦风电项目涉嫌违规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2021年8月9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2、临时道路违法占用草原问题共和县公安局已立案查处。3、临时道路恢复工作已于2022年6月完成。整改成效:1、于2021年8月9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49号)2、违法行为已移交共和县公安局并不予立案,不予立案后已行政处罚到位。3、植被已恢复。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8月9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49号)2、违法行为已移交共和县公安局并不予立案,不予立案后已行政处罚到位。3、植被已恢复。

整改时间

2021年8月至2023年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海昱新能源有限公司切吉西50兆瓦风电项目涉嫌违规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海昱新能源有限公司切吉西50兆瓦风电项目涉嫌违规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1月1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2022年5月9日取得临时用地手续。整改成效:2021年1月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31号),2022年5月9日取得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下发的《临时用地批复》(共自然资土〔2022〕144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31号),2022年5月9日取得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下发的《临时用地批复》(共自然资土〔2022〕144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红旗1号、2号、3号、沙珠玉(合乐3号)330千伏汇集站工程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1、针对“红旗1号、2号、3号、沙珠玉(合乐3号)330千伏汇集站工程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0月21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2、临时道路违法占用草原问题共和县公安局已立案查处。3、临时道路恢复工作已于2022年6月完成。整改成效:1、2021年10月2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11、112、113、114号)。2、违法行为共和县公安局已立案查处。3、植被已恢复。

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10月2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11、112、113、114号)。2、违法行为共和县公安局已立案查处。3、植被已恢复。

整改时间

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江西沟镇莫热村至元者村扶贫旅游公路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江西沟镇莫热村至元者村扶贫旅游公路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1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2021年11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07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07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2016年,国家林草局将共玉高速塔拉滩段部分草原划定为天然草原禁牧区,但在共和县共玉高速塔拉滩段草原禁牧区仍存在放牧行为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制止禁牧区放牧行为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2016年,国家林草局将共玉高速塔拉滩段部分草原划定为天然草原禁牧区,但在共和县共玉高速塔拉滩段草原禁牧区仍存在放牧行为”问题,1.督促塔拉滩各乡镇、村社加强禁牧政策宣传力度。2.加大对偷牧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履职不尽责的草原管护员扣除报酬。3.颁布《禁牧令》并严格贯彻执行。整改成效:禁牧区放牧行为已制止并长期监督巡查整治。

整改完成情况

禁牧区放牧行为已制止并长期监督巡查整治。

整改时间

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江西沟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江西沟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69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69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黑马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黑马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3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3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江西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江西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0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0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石乃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石乃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2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2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石乃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和环卫设施项目违规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石乃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和环卫设施项目违规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1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71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大唐100兆瓦评价光伏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大唐100兆瓦评价光伏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0月9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97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0月9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97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0月至2021年10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柴达木新能源有限公司50兆瓦评价光伏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柴达木新能源有限公司50兆瓦评价光伏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0月21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2021年10月12日取得临时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23号)、取得共和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临时使用草原的许可》(共林草许准〔2021〕第25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0月2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23号),2021年10月12日取得共和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临时使用草原的许可》(共林草许准〔2021〕第25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0月至2021年10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青海省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一期500MW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青海省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一期500MW项目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1月1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2022年6月7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84号)(青林草征审字〔2022〕第36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84号),2022年6月7日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2〕第36号)。

整改时间

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华电海南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切吉50兆瓦风电项目涉嫌违规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华电海南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切吉50兆瓦风电项目涉嫌违规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2021年8月9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2、临时道路违法占用草原问题共和县公安局已立案查处。3、临时道路恢复工作已于2022年6月完成。整改成效:1、于2021年8月9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49号)2、违法行为已移交共和县公安局并不予立案,不予立案后已行政处罚到位。3、植被已恢复。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8月9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49号)2、违法行为已移交共和县公安局并不予立案,不予立案后已行政处罚到位。3、植被已恢复。

整改时间

2021年8月至2023年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海昱新能源有限公司切吉西50兆瓦风电项目涉嫌违规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海昱新能源有限公司切吉西50兆瓦风电项目涉嫌违规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1月1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2022年5月9日取得临时用地手续。整改成效:2021年1月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31号),2022年5月9日取得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下发的《临时用地批复》(共自然资土〔2022〕144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31号),2022年5月9日取得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下发的《临时用地批复》(共自然资土〔2022〕144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红旗1号、2号、3号、沙珠玉(合乐3号)330千伏汇集站工程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1、针对“红旗1号、2号、3号、沙珠玉(合乐3号)330千伏汇集站工程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0月21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2、临时道路违法占用草原问题共和县公安局已立案查处。3、临时道路恢复工作已于2022年6月完成。整改成效:1、2021年10月2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11、112、113、114号)。2、违法行为共和县公安局已立案查处。3、植被已恢复。

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10月2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11、112、113、114号)。2、违法行为共和县公安局已立案查处。3、植被已恢复。

整改时间

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江西沟镇莫热村至元者村扶贫旅游公路涉嫌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共和县江西沟镇莫热村至元者村扶贫旅游公路涉嫌违规占用草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21年11月30日已办理永久草原征占用手续。整改成效:2021年11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07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1〕第107号)。

整改时间

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2016年,国家林草局将共玉高速塔拉滩段部分草原划定为天然草原禁牧区,但在共和县共玉高速塔拉滩段草原禁牧区仍存在放牧行为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制止禁牧区放牧行为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针对“2016年,国家林草局将共玉高速塔拉滩段部分草原划定为天然草原禁牧区,但在共和县共玉高速塔拉滩段草原禁牧区仍存在放牧行为”问题,1.督促塔拉滩各乡镇、村社加强禁牧政策宣传力度。2.加大对偷牧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履职不尽责的草原管护员扣除报酬。3.颁布《禁牧令》并严格贯彻执行。整改成效:禁牧区放牧行为已制止并长期监督巡查整治。

整改完成情况

禁牧区放牧行为已制止并长期监督巡查整治。

整改时间

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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