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通告
来源:0 发布时间:2023-06-26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根据《共和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事项通告如下:
本县区域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商贸仓储、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涉及的安全生产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亦可采取文字、图片、图文、视频等多种方式举报。
举报地址: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县政府5号楼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100元;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2000元;
举报人只能获得一次奖励,举报事项有交叉时,按单项最高额奖励,不重复奖励。
举报查实后,由受理部门指定的专职联系人负责联系举报人,收集确认举报人身份、联系电话、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给予奖励。如举报人拒绝提供以上个人信息,视为放弃奖励。多次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一次,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共和县应急管理局在举报事项经查属实并在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具备获奖资格条件的举报人领奖。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办理领奖手续。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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