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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3〕122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劳务输出工作评比办法》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23-07-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劳务输出工作评比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719

 

 


共和县劳务输出工作评比办法

 

章 总则

第一条 劳务输出工作评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该办法进行。

第二条 县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劳务输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劳务输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进行评比

第二章 评比内容

  第三条 共和县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实施意见》《共和县劳务输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

  第四条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度引导农牧区转移就业人数、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等。

  第五条 财政对劳务输出的资金投入和落实情况。

第六条 劳务输出组织领导机构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劳务输出领导机构的建立和工作情况;各乡镇劳务输出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劳务输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跟踪服务落实情况等。

第七条 各劳务输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劳务输出工作政策宣传动员、组织引领,建立动态就业台账,常态化开展返乡返岗监测、提供政策服务等落实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定期排查和动态监测,掌握就业困难群体务工情况,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利用乡镇、村集体闲置场地创办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家庭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落实情况。

县发展和改革局: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情况。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劳务报酬从15%提高至20%的发放比例情况。督促各施工单位吸纳本地劳动力占比达到50%以上情况。

县公安局:健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行刑衔接机制情况;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情况。

县司法局:对我县农牧民群众涉及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待遇、劳动工资支付、工伤(工亡)赔偿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等与农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情况;督促用工单位规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约支付工资报酬,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对涉及项目建设的部门、单位,劳务输出及吸纳本地劳动力用工掌握情况;督促项目建设用工单位吸纳当地劳动力比例要达到50%以上情况;用工需求报送情况;

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转移就业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审计情况;

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工会维护企业职工、未成年、妇女、残疾人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职能情况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掌握餐饮、住宿、娱乐等市场主体底数情况,建立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保障工作共管机制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涉及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事故多发频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行为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局:发挥劳务输出的中枢纽带作用,整合各乡镇、各部门、劳务派遣机构等劳务输出供需资源、劳动力技能培训资源,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建立内企业用工需求台账情况;给各乡镇发布用工信息,有效落实劳动力和就业信息双向输出情况深入企业、社区、村开展政策解读宣讲活动情况;常态化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各类招聘活动情况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情况。

条 劳务输出工作信息报送情况。包括劳务输出工作计划、总结、工作信息、统计报表等报送的质量和及时性、真实性。

第三章 评比办法

  第条 采取听汇报、查阅记录、核对报表、走访调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第条 评比活动安排在次年第一季度进行。各责任单位按评比内容,年底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汇报材料,于次年120日前报劳务输出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十条 劳务输出联席会议办公室于次年2月底对各责任单位的考核情况提出考评和奖惩意见,报劳务输出联席会议审定。

  第十一条 县政府于次年3月底之前对各责任单位的评比结果进行公布,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完成任务差的乡镇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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