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海南州在煤质抽检、扬尘管控等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督察发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021年均未对辖区内煤炭交易市场和煤炭经营网点开展煤质抽检工作。 |
整改责任单位 |
共和县市场监管局 |
整改目标 |
落实煤质抽检制度,严格煤炭经营网点经营行为,防止不合格煤炭对大气的污染。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措施:常态化开展煤炭市场和煤炭经营网点煤质抽检工作,建立全县煤炭经营台账;依法查处劣质煤经营行为,要求煤炭经营户在煤炭筛分作业时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成效:一是自2022年开始,常态化开展年度煤炭质量抽检工作,强化煤炭质量监管,其中:2022年9月抽检民用散煤4批次,抽检结果为合格。2023年8月抽检民用散煤8批次,抽检结果待出。二是对全县煤炭销售企业和个体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为全县26户煤炭经营主体建立了台账,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三是采取日常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煤炭经营户经营环境集中整治,通过增加巡查频次,现场指导,已督促各煤炭经营主体采取铺设防尘网等管控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整改 |
整改时间 |
2022年9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托却旦增 联系方式:8512883 |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在煤质抽检、扬尘管控等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督察发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021年均未对辖区内煤炭交易市场和煤炭经营网点开展煤质抽检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市场监管局
整改目标
落实煤质抽检制度,严格煤炭经营网点经营行为,防止不合格煤炭对大气的污染。
整改措施及成效
措施:常态化开展煤炭市场和煤炭经营网点煤质抽检工作,建立全县煤炭经营台账;依法查处劣质煤经营行为,要求煤炭经营户在煤炭筛分作业时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成效:一是自2022年开始,常态化开展年度煤炭质量抽检工作,强化煤炭质量监管,其中:2022年9月抽检民用散煤4批次,抽检结果为合格。2023年8月抽检民用散煤8批次,抽检结果待出。二是对全县煤炭销售企业和个体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为全县26户煤炭经营主体建立了台账,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三是采取日常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煤炭经营户经营环境集中整治,通过增加巡查频次,现场指导,已督促各煤炭经营主体采取铺设防尘网等管控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整改时间
2022年9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托却旦增
联系方式:851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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