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23〕165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共和县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有效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按照《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林草〔2023〕338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共和县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韩 福 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樊 荣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成 员:万玛东智 恰卜恰镇政府镇长
张 珉 龙羊峡镇政府镇长
才郎东智 倒淌河镇政府镇长
华旦仁青 塘格木镇政府镇长
诺日坚赞 黑马河镇政府镇长
娘 格 加 江西沟镇政府镇长
仁青多杰 石乃亥镇政府镇长
董 得 财 切吉乡政府乡长
王 海 娟 沙珠玉乡政府乡长
拉毛央增 铁盖乡政府乡长
王 适 烧 廿地乡政府乡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 明 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吉 先 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军 县水利局局长
仁青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何 文 军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何文军同志担任,负责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青海省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方案》要求,安排部署全县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调度和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执行领导小组事项的情况,推动有关政策制定和各项措施落实。
2.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做好牵头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强化工作的技术指导、队伍组织、技术培训,统一优化完善方法和标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做好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
3.各成员单位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制度、政策的落实及执行,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全力推进。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关系到我县草原高质量发展大局,是依法依规优化草原资源的重要抓手,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密部署,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优化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二)科学优化合理完善。在国土三调数据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对接最新国土变更数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等成果,利用遥感判读和外业踏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划定基本草原成果进行优化和完善,确定基本草原范围、面积、类型、界限及其他属性信息,形成全县基本草原矢量数据库。
(三)统筹协调做好衔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协调对接工作情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落实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保障基本草原的优化和完善工作有序推进。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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