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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来源:0 发布时间:2023-09-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塘格木镇饮水管线违规使用林地1.7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塘格木镇饮水管线违规使用林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19年10月15日已办理《永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青林资许准〔2019〕第170号、《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青林资许准〔2019〕第254号。

2.临时用地到期后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2019年10月15日已办理《永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青林资许准〔2019〕第170号、《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青林资许准〔2019〕第254号;临时用地到期后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整改时间

2019年10月至2022年6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项目违规使用林地1.9377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共和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项目违规使用林地1.9377公顷”问题,我局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不予立案。

3.不予立案后于2023年1月31日已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牧草地行政处罚并结案。

4.临时道路用地手续于2022年延期补办,《临时使用草原的通知》共林草〔2022〕571号。

5.补办永久用地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不予立案,后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牧草地行政处罚并结案;临时道路用地手续于2022年延期补办,《临时使用草原的通知》共林草〔2022〕571号;

补办永久用地手续。

 

整改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3年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青海湖红宝有机枸杞种植基地员工宿舍违规使用林地0.7771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青海湖红宝有机枸杞种植基地员工宿舍违规使用林地0.7771公顷。”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1月17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立案查处,罚款8.6万元并结案。

2.2023年2月由共和县农牧局和科技局出具《关于同意塘格木镇更尕村青海湖红宝有机枸杞基地设施农用地的函》,并于2023年2月23日在我局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共设农用备【2023】01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1月17日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立案查处,罚款8.6万元并结案。

2023年2月由共和县农牧局和科技局出具《关于同意塘格木镇更尕村青海湖红宝有机枸杞基地设施农用地的函》,并于2023年2月23日在我局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共设农用备【2023】01号)。

整改时间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理委员会海南青海湖机场供电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0.2684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理委员会海南青海湖机场供电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0.2684公顷”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1月9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立案查处,罚款8.06万元并结案。

2.2023年5月由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完成恢复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我局已于2023年1月9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立案查处,罚款8.06万元并结案。

2023年5月由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完成恢复工作。

 

整改时间

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青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1#8-3地块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违规使用林地22.2275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海南州青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1#8-3地块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违规使用林地”问题,2018年5月共和县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罚款3.13万元并结案。

2.2018年5月16日已取得青海省农牧厅《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农草征审字〔2018〕第43号。

3.2020年取得不动产权第0001243、0001245号,面积925846平方米。

 

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5月共和县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罚款3.13万元并结案。

2018年5月16日已取得青海省农牧厅《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农草征审字〔2018〕第43号。

2020年取得不动产权第0001243、0001245号,面积925846平方米。

 

整改时间

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建设公司羊曲水电站750KW送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3.3776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建设公司羊曲水电站750KW送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3.3776公顷”问题,我局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不予立案。

3.不予立案后已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牧草地行政处罚并结案。

4.2019年12月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95号。

5.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后已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牧草地行政处罚并结案。

2019年12月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95号。

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飞翔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共和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8.9581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海南州飞翔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共和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8.9581公顷”问题,我局于2023年1月3日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且已办理草原临时、永久征占用手续,不予立案。

3.2019年9月19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50号、《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共林草草监字〔2019〕第19号。

4.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且已办理草原临时、永久征占用手续,不予立案。

2019年9月19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50号、《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共林草草监字〔2019〕第19号。

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时间

2019年9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共和5万千瓦风电项目违规使用林地3.8745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共和5万千瓦风电项目违规使用林地3.8745公顷”问题,我局于2023年1月13日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且已办理草原临时、永久征占用手续,不予立案。

3.2019年3月28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3号、《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共林草草监字〔2019〕第9号。

4.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且已办理草原临时、永久征占用手续,不予立案。

2019年3月28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3号、《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共林草草监字〔2019〕第9号。

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时间

2019年3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项目违规使用林地64.844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项目64.8448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9月22日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审查后该案件已立案侦查。

3.2020年12月3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0〕第97号。

4.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经共和县公安局审查后已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3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0〕第97号。

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时间

2020年12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W风电场项目违规使用林地129.0211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W风电场项目129.0211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9月22日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审查后该案件已立案侦查。

3.2020年12月3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0〕第96号。

4.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经共和县公安局审查后已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3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0〕第96号。

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时间

2020年12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龙羊峡镇黄河村村道硬化路和龙羊峡镇龙羊新村村道硬化路违规使用林地0.511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龙羊峡镇黄河村村道硬化路和龙羊峡镇龙羊新村村道硬化路违规使用林地0.511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再次现场核实,为农村土路原址翻建,属政府公益性项目。

2.道路旁已绿化造林。

3.地类为“农村道路”

 

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实,为农村土路原址翻建,属政府公益性项目。

道路旁已绿化造林。

地类为“农村道路”

 

整改时间

2017年8月至2022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铁盖乡新农村建房违规使用林地1.7099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铁盖乡新农村建房违规使用林地1.7099公顷”问题,我局于2021年9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移民安置局实施的危房旧址改造项目,且有2013年共和县农村宅基地审批表。

2.地类为“农村宅基地”

 

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实,为移民安置局实施的危房旧址改造项目,且有2013年共和县农村宅基地审批表。道路旁已绿化造林。

地类为“农村宅基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龙羊峡镇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林地0.2579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龙羊峡镇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林地0.2579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4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龙羊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2.地类为“农村宅基地”

 

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实,为龙羊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地类为“农村宅基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工业三路违规使用林地0.262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共和县工业三路违规使用林地0.2628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依据青海正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工业三路”土地勘测定界说明,地类为“天然牧草地、旱地、建设用地”。

2.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代建项目,无责任主体,为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 依据青海正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工业三路”土地勘测定界说明,地类为“天然牧草地、旱地、建设用地”。

2.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代建项目,无责任主体,为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共和县城政和大街道路改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0.6567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海南州共和县城政和大街道路改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0.6567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2013年省交通厅组织第三方施工单位实施的沥青路。

2.海南州共和县城政和大街道路已于2021年重新翻建,已办理农转建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

1. 2013年省交通厅组织第三方施工单位实施的沥青路。

2.海南州共和县城政和大街道路已于2021年重新翻建,已办理农转建手续。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环城西路违规使用林地0.777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环城西路违规使用林地0.7778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依据青海正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环城西路”土地勘测定界说明,地类为“天然牧草地、建设用地”。

2.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代建项目,无责任主体,为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 依据青海正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环城西路”土地勘测定界说明,地类为“天然牧草地、建设用地”。

2.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代建项目,无责任主体,为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索尔加村养殖合作社违规使用林地1.2187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索尔加村养殖合作社违规使用林地1.2187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4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共和永利藏系羔羊育肥专业合作社,有共和县农牧局同意建设养殖场的函。

2.合作社地类为“设施农用地、天然牧草地”。

 

整改完成情况

1. 为共和永利藏系羔羊育肥专业合作社,有共和县农牧局同意建设养殖场的函。

2.合作社地类为“设施农用地、天然牧草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采石场违规使用林地4.8012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采石场违规使用林地4.8012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4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该项目于2019年办理《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31号。

2.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整改完成情况

1. 该项目于2019年办理《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31号。

2.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对外租赁场违规使用林地1.7061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对外租赁场违规使用林地1.7061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7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共和县宏顺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私人订制汽车脚垫加工店使用该地块,该地块于1998年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用途:工厂。2015年该地块经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实施共和县上塔迈村小型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重新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地类为“建设用地”。

 

整改完成情况

1. 该地块于1998年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用途:工厂。2015年该地块经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实施共和县上塔迈村小型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重新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地类为“建设用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北山湾度假村违规使用林地0.7257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北山湾度假村违规使用林地0.7257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1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2011年10月6日取得林权证,面积901.449亩,2016年由原国土局立案查处,处罚面积5.9亩,金额7866元。

2. 2022年9月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对违法占用林地1650平方米立案查处,并结案。

3.2022年9月已完成林地恢复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1. 2011年10月6日取得林权证,面积901.449亩,2016年由原国土局立案查处,处罚面积5.9亩,金额7866元。

2. 2022年9月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对违法占用林地1650平方米立案查处,并结案。

3.2022年9月已完成林地恢复工作。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龙羊峡镇黄河村清真寺违规使用林地0.0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龙羊峡镇黄河村清真寺违规使用林地0.08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7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龙羊峡镇黄河村清真寺小型文化活动广场,广场内已做绿化带。

2. 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整改完成情况

1. 为龙羊峡镇黄河村清真寺小型文化活动广场,广场内已做绿化带。

2. 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无主空地违规使用林地0.6704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无主空地违规使用林地0.6704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7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铁盖乡七台村村集体空地,对外租赁经营亏损,未解决租赁费。

2. 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3.该地块村委会已自行恢复。

 

整改完成情况

1. 为铁盖乡七台村村集体空地,对外租赁经营亏损,未解决租赁费。

2. 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3.该地块村委会已自行恢复。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黄河源有机枸杞种植基地违规使用林地3.243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针对“黄河源有机枸杞种植基地违规使用林地3.2438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7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设施农用地。

整改完成情况

为设施农用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附件4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青海龙羊峡艺苑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修建公厕违规使用林地0.1126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青海龙羊峡艺苑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修建公厕违规使用林地0.1126公顷”问题,经实地勘验和套核国土“二调”、“三调”数据库,该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非林地。2022年3月7日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对该公厕违法占用草原案件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立案查处,罚金237.8元,并于3月11日结案。

2.2023年6月5日取得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关于共和县龙羊峡东大山景区项目使用草原征占用审查意见报告。

3.2023年6月8日取得海南州林草局关于共和县龙羊峡东大山景区项目使用草原征占用复审意见报告。

整改完成情况

 

 

办理永久用地手续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整改任务概述

 

 

塘格木镇饮水管线违规使用林地1.7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塘格木镇饮水管线违规使用林地”问题,我局经现场核查收集资料,该项目于2019年10月15日已办理《永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青林资许准〔2019〕第170号、《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青林资许准〔2019〕第254号。

2.临时用地到期后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2019年10月15日已办理《永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青林资许准〔2019〕第170号、《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青林资许准〔2019〕第254号;临时用地到期后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整改时间

2019年10月至2022年6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项目违规使用林地1.9377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共和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项目违规使用林地1.9377公顷”问题,我局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不予立案。

3.不予立案后于2023年1月31日已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牧草地行政处罚并结案。

4.临时道路用地手续于2022年延期补办,《临时使用草原的通知》共林草〔2022〕571号。

5.补办永久用地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不予立案,后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牧草地行政处罚并结案;临时道路用地手续于2022年延期补办,《临时使用草原的通知》共林草〔2022〕571号;

补办永久用地手续。

 

整改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3年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青海湖红宝有机枸杞种植基地员工宿舍违规使用林地0.7771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青海湖红宝有机枸杞种植基地员工宿舍违规使用林地0.7771公顷。”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1月17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立案查处,罚款8.6万元并结案。

2.2023年2月由共和县农牧局和科技局出具《关于同意塘格木镇更尕村青海湖红宝有机枸杞基地设施农用地的函》,并于2023年2月23日在我局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共设农用备【2023】01号)。

 

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1月17日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立案查处,罚款8.6万元并结案。

2023年2月由共和县农牧局和科技局出具《关于同意塘格木镇更尕村青海湖红宝有机枸杞基地设施农用地的函》,并于2023年2月23日在我局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共设农用备【2023】01号)。

整改时间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理委员会海南青海湖机场供电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0.2684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理委员会海南青海湖机场供电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0.2684公顷”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1月9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立案查处,罚款8.06万元并结案。

2.2023年5月由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完成恢复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我局已于2023年1月9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立案查处,罚款8.06万元并结案。

2023年5月由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完成恢复工作。

 

整改时间

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青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1#8-3地块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违规使用林地22.2275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海南州青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1#8-3地块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违规使用林地”问题,2018年5月共和县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罚款3.13万元并结案。

2.2018年5月16日已取得青海省农牧厅《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农草征审字〔2018〕第43号。

3.2020年取得不动产权第0001243、0001245号,面积925846平方米。

 

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5月共和县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罚款3.13万元并结案。

2018年5月16日已取得青海省农牧厅《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农草征审字〔2018〕第43号。

2020年取得不动产权第0001243、0001245号,面积925846平方米。

 

整改时间

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建设公司羊曲水电站750KW送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3.3776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建设公司羊曲水电站750KW送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3.3776公顷”问题,我局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不予立案。

3.不予立案后已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牧草地行政处罚并结案。

4.2019年12月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95号。

5.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后已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牧草地行政处罚并结案。

2019年12月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95号。

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飞翔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共和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8.9581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海南州飞翔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共和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8.9581公顷”问题,我局于2023年1月3日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且已办理草原临时、永久征占用手续,不予立案。

3.2019年9月19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50号、《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共林草草监字〔2019〕第19号。

4.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且已办理草原临时、永久征占用手续,不予立案。

2019年9月19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50号、《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共林草草监字〔2019〕第19号。

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时间

2019年9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共和5万千瓦风电项目违规使用林地3.8745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共和5万千瓦风电项目违规使用林地3.8745公顷”问题,我局于2023年1月13日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且已办理草原临时、永久征占用手续,不予立案。

3.2019年3月28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3号、《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共林草草监字〔2019〕第9号。

4.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经共和县公安局核查后违法使用的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且已办理草原临时、永久征占用手续,不予立案。

2019年3月28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3号、《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共林草草监字〔2019〕第9号。

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时间

2019年3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项目违规使用林地64.844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项目64.8448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9月22日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审查后该案件已立案侦查。

3.2020年12月3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0〕第97号。

4.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经共和县公安局审查后已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3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0〕第97号。

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时间

2020年12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W风电场项目违规使用林地129.0211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W风电场项目129.0211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9月22日已将该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经共和县公安局审查后该案件已立案侦查。

3.2020年12月3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0〕第96号。

4.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

违法行为移交至共和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经共和县公安局审查后已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31日已取得青海省林业草原局的《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20〕第96号。

植被恢复工作于2023年5月已完成。

 

整改时间

2020年12月至2023年5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龙羊峡镇黄河村村道硬化路和龙羊峡镇龙羊新村村道硬化路违规使用林地0.511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龙羊峡镇黄河村村道硬化路和龙羊峡镇龙羊新村村道硬化路违规使用林地0.511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再次现场核实,为农村土路原址翻建,属政府公益性项目。

2.道路旁已绿化造林。

3.地类为“农村道路”

 

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实,为农村土路原址翻建,属政府公益性项目。

道路旁已绿化造林。

地类为“农村道路”

 

整改时间

2017年8月至2022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铁盖乡新农村建房违规使用林地1.7099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铁盖乡新农村建房违规使用林地1.7099公顷”问题,我局于2021年9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移民安置局实施的危房旧址改造项目,且有2013年共和县农村宅基地审批表。

2.地类为“农村宅基地”

 

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实,为移民安置局实施的危房旧址改造项目,且有2013年共和县农村宅基地审批表。道路旁已绿化造林。

地类为“农村宅基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龙羊峡镇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林地0.2579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龙羊峡镇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林地0.2579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4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龙羊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2.地类为“农村宅基地”

 

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实,为龙羊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地类为“农村宅基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工业三路违规使用林地0.262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共和县工业三路违规使用林地0.2628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依据青海正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工业三路”土地勘测定界说明,地类为“天然牧草地、旱地、建设用地”。

2.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代建项目,无责任主体,为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 依据青海正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工业三路”土地勘测定界说明,地类为“天然牧草地、旱地、建设用地”。

2.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代建项目,无责任主体,为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共和县城政和大街道路改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0.6567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海南州共和县城政和大街道路改建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林地0.6567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2013年省交通厅组织第三方施工单位实施的沥青路。

2.海南州共和县城政和大街道路已于2021年重新翻建,已办理农转建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

1. 2013年省交通厅组织第三方施工单位实施的沥青路。

2.海南州共和县城政和大街道路已于2021年重新翻建,已办理农转建手续。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环城西路违规使用林地0.777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环城西路违规使用林地0.7778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依据青海正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环城西路”土地勘测定界说明,地类为“天然牧草地、建设用地”。

2.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代建项目,无责任主体,为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 依据青海正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环城西路”土地勘测定界说明,地类为“天然牧草地、建设用地”。

2.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代建项目,无责任主体,为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索尔加村养殖合作社违规使用林地1.2187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索尔加村养殖合作社违规使用林地1.2187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4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共和永利藏系羔羊育肥专业合作社,有共和县农牧局同意建设养殖场的函。

2.合作社地类为“设施农用地、天然牧草地”。

 

整改完成情况

1. 为共和永利藏系羔羊育肥专业合作社,有共和县农牧局同意建设养殖场的函。

2.合作社地类为“设施农用地、天然牧草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采石场违规使用林地4.8012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采石场违规使用林地4.8012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4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该项目于2019年办理《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31号。

2.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整改完成情况

1. 该项目于2019年办理《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青林草征审字〔2019〕第31号。

2.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对外租赁场违规使用林地1.7061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对外租赁场违规使用林地1.7061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7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共和县宏顺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私人订制汽车脚垫加工店使用该地块,该地块于1998年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用途:工厂。2015年该地块经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实施共和县上塔迈村小型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重新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地类为“建设用地”。

 

整改完成情况

1. 该地块于1998年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用途:工厂。2015年该地块经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实施共和县上塔迈村小型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重新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地类为“建设用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北山湾度假村违规使用林地0.7257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北山湾度假村违规使用林地0.7257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1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2011年10月6日取得林权证,面积901.449亩,2016年由原国土局立案查处,处罚面积5.9亩,金额7866元。

2. 2022年9月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对违法占用林地1650平方米立案查处,并结案。

3.2022年9月已完成林地恢复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1. 2011年10月6日取得林权证,面积901.449亩,2016年由原国土局立案查处,处罚面积5.9亩,金额7866元。

2. 2022年9月由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对违法占用林地1650平方米立案查处,并结案。

3.2022年9月已完成林地恢复工作。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龙羊峡镇黄河村清真寺违规使用林地0.0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龙羊峡镇黄河村清真寺违规使用林地0.08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7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龙羊峡镇黄河村清真寺小型文化活动广场,广场内已做绿化带。

2. 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整改完成情况

1. 为龙羊峡镇黄河村清真寺小型文化活动广场,广场内已做绿化带。

2. 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无主空地违规使用林地0.6704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 针对“无主空地违规使用林地0.6704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7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铁盖乡七台村村集体空地,对外租赁经营亏损,未解决租赁费。

2. 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3.该地块村委会已自行恢复。

 

整改完成情况

1. 为铁盖乡七台村村集体空地,对外租赁经营亏损,未解决租赁费。

2. 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3.该地块村委会已自行恢复。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黄河源有机枸杞种植基地违规使用林地3.2438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针对“黄河源有机枸杞种植基地违规使用林地3.2438公顷”问题,我局于2022年7月再次现场调查核实,为设施农用地。

整改完成情况

为设施农用地。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整改任务概述

 

青海龙羊峡艺苑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修建公厕违规使用林地0.1126公顷。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针对“青海龙羊峡艺苑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修建公厕违规使用林地0.1126公顷”问题,经实地勘验和套核国土“二调”、“三调”数据库,该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非林地。2022年3月7日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对该公厕违法占用草原案件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立案查处,罚金237.8元,并于3月11日结案。

2.2023年6月5日取得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关于共和县龙羊峡东大山景区项目使用草原征占用审查意见报告。

3.2023年6月8日取得海南州林草局关于共和县龙羊峡东大山景区项目使用草原征占用复审意见报告。

整改完成情况

 

 

办理永久用地手续

整改时间

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0974851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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