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海南州人民政府
智能机器人
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来源:0 发布时间:2023-10-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交通部门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中举一反三排查不够,同德县G573公路上阿格段3号取料点、南河段NH—SG1标混凝土拌合站未开展生态恢复治理。

整改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开展交通建设临时取料点、商砼拌合站、沥青拌合站等生态恢复治理排查整治,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开展生态恢复。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始终坚持贯彻党中央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分析全县新的交通发展模式,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建立绿色交通发展新思路。年初以来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等部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内容,集中学习观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全行业人员的环保意识。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梳理交通运输行业、项目建设等方面有关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交通运输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三是针对同德县G573公路上阿格段3号取料点、南河段NH—SG1标混凝土拌合站未开展生态恢复治理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对全县交通项目建设领域的生态治理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工作,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排查。共和县交通运输局在项目实施中与施工单位施行生态环保“双合同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到项目建设的始终,做好项目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和完工后生态环境恢复工作。近年来我局实施的项目均未设置料场,项目建设所需的砂石料料均从第三方采购。同时我局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易发生扬尘、水源污染、噪音污染、植被破坏、私自采砂、建筑垃圾处理等问题的检查,未发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尤其做好私自采砂、乱填乱挖造成环境破坏的问题。同时,对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进行及时清理,保证场地及车辆清洁;对汽油等易挥发品进行密闭存放,严禁施工单位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和废弃物。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整改时间

2023年9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蔡文清0974-8525657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交通部门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中举一反三排查不够,同德县G573公路上阿格段3号取料点、南河段NH—SG1标混凝土拌合站未开展生态恢复治理。

整改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开展交通建设临时取料点、商砼拌合站、沥青拌合站等生态恢复治理排查整治,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开展生态恢复。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始终坚持贯彻党中央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分析全县新的交通发展模式,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建立绿色交通发展新思路。年初以来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等部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内容,集中学习观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全行业人员的环保意识。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梳理交通运输行业、项目建设等方面有关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交通运输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三是针对同德县G573公路上阿格段3号取料点、南河段NH—SG1标混凝土拌合站未开展生态恢复治理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对全县交通项目建设领域的生态治理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工作,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排查。共和县交通运输局在项目实施中与施工单位施行生态环保“双合同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到项目建设的始终,做好项目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和完工后生态环境恢复工作。近年来我局实施的项目均未设置料场,项目建设所需的砂石料料均从第三方采购。同时我局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易发生扬尘、水源污染、噪音污染、植被破坏、私自采砂、建筑垃圾处理等问题的检查,未发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尤其做好私自采砂、乱填乱挖造成环境破坏的问题。同时,对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进行及时清理,保证场地及车辆清洁;对汽油等易挥发品进行密闭存放,严禁施工单位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和废弃物。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整改时间

2023年9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蔡文清0974-8525657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