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经核查,共和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37辆)长期未检测、审验,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且不具备安全生产营运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货运车辆。根据运输公司要求我局决定对以下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辆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
共和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37辆)如下:
青E12775 青E11073 青E07565 青E0772挂青E08310 青E0929挂
青E11687 青E12111 青E11731 青E12291 青E12320 青E12912
青E12630 青E12789 青E12002 青E12907 青E11705 青E11825
青E11915 青E12913 青E11959 青E12022 青E12055 青E12267
青E12360 青E12632 青E08595 青E12866 青E12993 青E12778
青E11823 青E0909挂青E11856 青E62096 青E60570 青E85839
青E12599 青E09138共37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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