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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10-29 16:29: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经核查,共和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和县第一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和县东顺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40辆)长期未检测、未审验道路运输证,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且不具备安全生产营运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货运车辆。根据各运输公司要求我局决定对以下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

共和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7辆)如下: 

青E11808、青E03070、青E12651、青E12570、青E13289、青E11592、青E11983

共和县第一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25辆)如下:

青E0327挂、青E0520挂、青E0361挂、青E0516挂

   青E0518挂、青E0313挂、青E0359挂、青E0360挂

   青E0320挂、青E0383挂、青E0527挂、青E0329挂

   青E0332挂、青E0371挂、青E0372挂、青E0509挂

   青E0386挂、青E0507挂、青E0508挂、青E0515挂

   青E0517挂、青E0522挂、青E12177、 青E0732挂

   青E0716挂

共和县东顺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8辆)如下:

青E07130、青E10325、青E10508、青E11122、青E12073、

   青E12166、青E12505、青E1286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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