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家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矿山纳入拟关闭退出的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海南州共和县现有2家采矿权达不到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高,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问题。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督导全省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小型矿山整改工作的通知》(青生督组办〔2026〕22号)及海南州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截至2026年10月25日,海南州环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孤山铁矿1宗采矿权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经报请共和县人民政府研究,对上述1宗采矿权纳入拟关闭退出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规定,本次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相关采矿权人完成整改并经省级部门验收合格,以书面实名方式向共和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将从关闭退出名单中剔除。匿名、虚假或逾期反馈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仍未完成整改的,由各采矿权人主动向登记机关提交采矿权注销申请,依法依规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若逾期不办理的,将报请登记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特此公示。
附件:共和县拟关闭退出采矿权名单
共和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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