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2026年报名参加民兵组织的倡议书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和平建设时期,民兵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兵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军事发展需要,根据我县2026年度民兵整组工作安排,现倡议共和县符合条件的广大退役军人和优秀人才积极参加民兵组织,加入光荣的民兵队伍!
一、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和组织应尽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民兵工作条例》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管理计划,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应支持民兵组织建设,包括编组民兵、选配民兵干部、开展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落实装备管理、组织民兵整组和点验等;还需配合完成退出现役士兵的及时编入,专业技术分队组建、战备执勤与支战援战等任务。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参加民兵组织的人员在政治上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相关违纪违法情况等。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具备履行民兵职责和义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能力素质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具备相应条件、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18周岁以上女性公民和45周岁以上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年龄截止时间均为入队当年的12月31日。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重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当地军事机关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三、民兵待遇
(一)免费参加体检。按照民兵整组体检标准组织内科、血压、血常规、心电图等项目检查。
(二)权益保障。民兵在执行防卫作战、战备勤务、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和参加军事训练期间,军事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落实民兵参训、参勤、伙食、交通等保障,为民兵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民兵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所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视同正常出勤,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和保险等待遇。
(三)优抚优待保障。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为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
(四)圆梦军旅情怀。担负训练任务的民兵分队,每年由组训单位集中组织军事训练,参加共同基础科目、实弹射击和专业训练,训练期间配发21式作训服。现在机会来了,加入民兵就能实现身穿戎装、手握钢枪的军旅梦。

四、报名方式
全县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到县人民武装部或各乡镇武装部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对其他有编兵需求的单位可在单位报名。望广大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加民兵组织,履行国防义务,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民兵!
报名联系方式

共和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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