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和县生态环境局解除与共和清沐环保开发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协议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共和县生态环境局解除与共和清沐环保
开发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协议听证会的
公 告
由于共和清沐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陷入法律纠纷,已无法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提供产品或服务,清沐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向共和县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我局”或“生态环境局”)提交了《关于临时接管环湖南岸三座污水处理厂及四座垃圾填埋场的申请》,共和县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4月1日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临时接管环湖南岸3座污水处理厂和4座垃圾填埋场,临时接管期限为2个月。截至2025年6月16日,临时接管已满2个月,但共和清沐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未能纠正银行账号冻结、无力运营等问题。为保持项目持续运行,避免环境污染风险,我局按照《环青海湖南岸环卫设施建设运营PPP项目合同》相关约定,拟解除共和清沐环保开发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保障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召开“解除与共和清沐环保开发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协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共和县生态环境局解除与共和清沐环保开发有限公司《环青海湖南岸环卫设施建设运营PPP项目合同》,取消其特许经营权事项。
1、听证当事人:共和清沐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2、听证机关:共和县生态环境局
3、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 6月24日15时整。
5、地点:共和县生态环境局5楼会议室。
二、听证主持人、记录人
1、听证主持人:陈辉忠(副局长)。
2、记录人:李存斌 。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听证会代表:孟杰(董事长)共和县恒晟投资有限公司、 谭阳阳(副行长)海南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藏族自治州分行、刘鹏、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
2、群众代表:刘恒晟、李祖海
3、县人大代表: 李琴 、县政协代表:吴伟 。
4、熟悉特许经营、污水、垃圾处理的专家。
5、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1名。
以上第1项、第2项的听证代表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申请,由听证机关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第3项、第4项、第5项的听证代表由听证机关直接邀请产生。
四、群众代表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共和县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群众代表和旁听人员应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于2025年6月23日18时00分前到共和县生态环境局4楼 403 办公室报名,个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
1、报名地址:共和县 恰卜恰 镇 拉西瓦 路 3-45 号。
2、联系人: 扎西措 电话: 0974-8519179
六、回避权利。
当事人有权对听证主持人、记录员申请回避,在听证会召开3日前向共和县生态环境局提出。
七、其他相关规定。
1、请听证代表提前10分钟入场,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因故不能参加,应当于听证会举行前1日书面告知共和县生态环境局 403 办公室。无故缺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听证代表应当真实反映相关意见或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3、旁听人员对听证事项有意见的,可以在听证会结束以后向听证组织部门提出。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特此公告
共和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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