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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评估的公告

来源:​共和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9 16:40:3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报名参加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评估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规定。为保证共和县恰卜恰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青海湖南大街片区)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客观公平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需对邓某某位于共和县恰卜恰镇滨河东路的138号房屋进行评估,现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符合的条件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需取得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5.拟安排从事估价的估价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三、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9日

四、报名地点

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26号县人民政府一号楼515室。

五、联系人:赛让措; 联系电话:8521805。

 

共和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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