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禁牧区管理不到位,共和县江西沟镇天然草原禁牧区存在放牧行为。 |
整改责任单位 |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整改目标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制的落实力度,严格执行《共和县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目标责任书》内容,积极发挥生态管护员作用,严格做到全县禁牧草场“应禁都禁、该禁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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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一是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联合江西沟镇人民政府核实该镇辖区禁牧草场放牧地点和草地破坏情况并函告县农牧和科技局,由县农牧和科技局依法依规暂停发放违规进入禁牧区放牧牧民草原生态奖励补偿资金。二是严格执行《禁牧令》、草畜平衡目标责任书、草畜平衡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并发挥生态管护员作用,加强对乡镇监督管理并建立抽查台账,督促乡镇建立巡查台账,同时各乡镇发现禁牧区放牧情况时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三是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牵头,县农牧和科技局配合,制定出关于我县天然牧草地禁牧长效机制并严格落实,全面杜绝全县范围内天然牧草地禁牧区违规放牧行为。 整改成效:一是我局与江西沟镇政府衔接并对该辖区内禁牧草场放牧问题进行核实,在核实期间江西沟镇政府出具文字说明并解释该问题相关说明。江西沟镇共有禁牧草原40万亩,该40万亩都在南山以南片区,全部都已用网围栏实现全面禁牧,并由草管员进行看护。问题反馈的禁牧区域是旅游专线63公里+500米路南指示牌所指片区,该片区是江西沟镇冬季草场,并非禁牧区。以此得出是由于宣传牌摆放位置有误而被误认为是禁牧区,因此我局并未函告县农牧和科技局,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照江西沟镇禁牧图从而与江西沟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地点确认,并已与江西沟镇镇长与书记进行衔接,并通知自行将指示牌挪至相应禁牧区; 二是共和县总林草长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做好全县草原禁牧工作的令»,从而深入推行林草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林草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确保林草长制工作顺利完成。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及共和融媒于2023年3月3日发布«关于全县禁牧工作的通告»。2023年4月10日共和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禁牧和草畜平衡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禁牧减畜和草畜平衡制度,确保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加大对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区禁牧、休牧、轮牧措施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草原生态修复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已完成上半年考核,并多次开展线上巡护APP的培训工作;2024年5月7日,共和县开展林草管护负责人员2024年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暨禁牧和草畜平衡政策宣讲大会,对全县生态护林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开展全县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深入乡镇、村及牧户进行草原法律法规宣传。并于6月13日至14日共和县开展覆盖全县11个乡镇和一个农牧场站的生态护林员上半年考核培训工作,多次开展线上巡护APP的培训工作,已实行草原生态管护员网格化管理。 三是我局于2024年8月14日向共和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上报建立健全共和县天然牧草地禁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报告并严格落实,全面杜绝全县范围内天然牧草地禁牧区违规放牧行为,同时与县农牧与科技局加强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强化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制的监督管理。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是我局与江西沟镇政府衔接并对该辖区内禁牧草场放牧问题进行核实,在核实期间江西沟镇政府出具文字说明并解释该问题相关说明。二是共和县总林草长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做好全县草原禁牧工作的令»,从而深入推行林草长制工作。三是我局于2024年8月14日向共和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上报建立健全共和县天然牧草地禁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报告并严格落实,全面杜绝全县范围内天然牧草地禁牧区违规放牧行为。 |
整改时间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0974-8513502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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