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关于公布开展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来源: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4-05-28 16:06:4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县纪委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管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决定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受理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监督。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林、草、湿地生态管护员以及项目参建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2.骗取补贴款、虚报冒领、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公益林补偿款、退耕还林(草)补贴资金等问题。3.化解历史遗留及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中,对企业群众“办证难”问题久拖不决,私自增设办理流程,要求企业群众出具不合理证明材料,在费用收取中违规收费、搭车收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4.用土地、林地、草地以及规划审批办理、移民安置征地补偿发放、矿产资源监管中里勾外联,违规收取费用等情况,服务态度冷漠、办事推诿扯皮、业务解释模糊、工作期间脱岗,造成企业群众办事来回跑、多次跑等问题。 5.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精准、审批不严格,保护利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规划、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示公布、不动产登记、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维护群众宅基地权益等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态度简单粗暴造成恶劣影响等问题。6.林、草、湿地等生态管护员使用过程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报酬、虚列开支,生态管护员监守自盗、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开垦草原、破坏湿地以及“吃空饷”、严重渎职失责和从事与生态管护无关的工作或岗位问题。7.非法勘探、开采,滥采乱挖、破坏矿产生态环境,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拆迁、阻挠征地、煽动闹事、漫天要价、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其他费用、顶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破坏耕地等问题。8.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中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各类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虚整改、假整改、整改不到位;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项目建设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及只批不管、执法不严,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打折扣;违规采砂,砂石料整治不到位;矿山违规占地、取水、开采、环评手续不全;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9.在“生态系统修复、移民安置、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落地时滥用职权,项目负责人与监理单位“相互勾结”,违规收受“好处费”,从而对项目质量、档案资料、工程工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现象,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款借物、索贿受贿;违规兼职、持股;拉帮结派、牵线搭桥、请托办事、“站台背书”等问题。10.自然资源和林草系统的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作风纪律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十严禁”违规吃喝、酒驾醉驾、聚众赌博,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对群众合理诉求能办不办、该办不办、久拖不办,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问题。11.在其他领域的不正之风、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和腐败问题。2.来信地址: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政府1号楼229(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综合办公室),邮编813000。3.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欢迎广大群众如实反映有关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以上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严肃查处,并做好保密工作。同时,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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