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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共和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社会公开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7 10: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20日至6月20日,十六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工作,7月18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共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指出了存在的25条具体问题。按照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盘诚恳接受十六届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党员大会、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巡察工作条例,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逢会必谈整改、逢会必抓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局党组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抓认真抓,务必抓出成果抓出实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印发《关于对中共共和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执法检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督查督办5个工作组,并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将整改问题细化分成25个具体问题,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有序的推进整改工作。

    三是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化制度化。针对十六届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问题,我局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了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相继制定系列制度文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截至目前,十六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共反馈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问题。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州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反馈问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方面有不足

    问题一: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对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前瞻性不足、敏锐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确保空气质量改善指标要求,2022年8月1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共和县2022年上半年空气质量下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022〕309号),严格落实省、州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省定空气质量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底,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1%,优良天数297天(有效监测天数306天),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平均浓度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内。

    问题二: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明显,治污防污工作滞后,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倒淌河断面水质超标问题仍未得到解决”问题,及时将倒淌河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纳入“十四五”生态修复治理规划,县级财政安排资金150万元已全面完成溯源工作,排除人为活动影响。同时,落实6832万元实施倒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该工程已于2023年825进场施工,计划2024年年底完工。二是针对“龙羊峡镇黄河村、龙羊新村、后菊花等8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问题,以全面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能力为重点,投资1105万元,开工实施龙羊峡镇黄河村、江西沟镇莫热十社等3个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3月30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底已完工。同时,在全面摸清各村污水处理情况底数的基础上,投资1000万元,实施共和县龙羊峡库区周边铁盖乡马汉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目前该工程已进场搭建项目部,2023年12月底主体工程已完工。三是针对“未及时督促县祁连山金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料棚北侧露天堆存原料采取全封闭三防措施”问题,2022年3月25日,祁连山金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青海顺利峰彩钢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投资148余万元购置安装钢架、防尘网板等材料和建设石灰石堆场防尘挡墙高18米。另外,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于2023年9月上旬完成了该问题销号工作。四是针对“青海湖肉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签订危险废物转运处置协议,存在污染风险”问题,我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督促青海湖肉业有限公司、海南州鸿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和环城东路禄林汽修、共和环城东路普拉修理部、共和县嘉鹏汽车修理厂等5家企业签订了《危险废物转运协议》,有效防范了重点环境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了生态环境安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方面

    反馈问题: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问题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十六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已将2020年至2022年度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共计1040元退回县级财政。

    问题四:专项支出不合规未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经抽查凭证发现,从环境监测执法工作经费中列支报刊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对接县级财政,环境监测执法工作经费中可列支工具报刊。同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经相关规定征订相关书籍报刊,确保专款专用。

    问题五: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资产清查不及时。经抽查凭证发现,2021年10月购买打印机未及时入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十六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已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入账。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开展固定资产入账工作时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入账财务制度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反馈问题:“四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问题六: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共和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和

    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同时修订完善《共和县生态环境局“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科学民主研究“四重一大”事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及中心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安排等“四重一大”事项,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0次,形成党组会议纪要22期,民主决策重大决策贯彻落实、重要人事招聘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做到凡是涉及重大经费使用、开支等,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确保权力在制度和监督下运行,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反馈问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方面有不足

    问题七: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和第一议题,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紧贴生态环境中心任务,不断拧紧思想层面“总开关”,坚持读原著、悟原理,真正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全面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勤学习、勤思考,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重要内容,采取领导带头学、集中重点学、个人计划学、专题辅导学、研讨交流学、网络拓展学、测试巩固学、宣讲引导学等方式,坚持以理论学习引领提升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体现落实学习成效,切实在统一思想、推动工作上求实效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和省、州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并注重日常教育、载体创新、以学促干、以检验学,坚持以理论学习引领提升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体现落实学习成效,切实在统一思想、推动工作上求实效,不断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截至目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60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8次,专题学习研讨4次,讲授党课8堂、主题党日活动8次,人均记读书笔记2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3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测验1次、“民族团结”专题测验1次、“健康知识”专题测验1次,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夯实了理想信念根基。

    反馈问题:履行核心职能不够有力

    问题八:工程项目建设预算执行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同时,要求项目工作人员对所有项目档案资料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做到查漏补缺,确保项目档案资料内容全面、资料完整、整理规范并坚持长期坚持。

    问题九:执法力量不匹配,后备力量储备不足,执法质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海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共和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通知》《中共共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划转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的通知》要求,共和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7月11日上午,举行挂牌仪式,正式成立,及时填补了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量不足问题。二是研究制定《共和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学法工作计划》,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法实务等作为培训重点内容,采取一月学一法,通过举办培训、专题讲座、案件评查、以案说法等方式,将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同时,根据省州2023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抽调2名工作人员参加全州举行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期间,配合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重点企业2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建议、整改时限,现已整改到位。

    问题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方式单一、效果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用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充分利用“青海法制报”“海南报”“共和新媒”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工作动态,截至目前,共上报各类工作信息58期,其中《青海日报》1篇,《海南报》1篇,海南环保公众号42篇,共和新媒公众号4篇,并在本局微信平台推送工作信息157篇。同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六·五”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通过共和新媒、政府网站等媒体推送生态环境保护信息60余条、宣传短信20万条,发放宣传册4300余册,悬挂横幅38余条,展出宣传板25个。组织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各乡镇以及县直各有关单位干部职工近120人,参加我局牵头举办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并邀请恰卜恰镇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35人参观了恰卜恰镇污水处理厂,强化正面引导,树立正确导向,传播文明理念,呼吁全民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

    反馈问题: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政策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十一:在推进“三集中三到位”等为民为企服务工作中反应不够迅速,对部分办事群众主动对接服务较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按要求逐一编制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共和县生态环境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一次性告知单》600份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办事指南》500份,列明申请条件、办理途径。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的60个、30个 、1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20个、10个、5个工作日。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1份,环境影响报告表19份,环境影响登记表101份,畜禽养殖选址90家。

    反馈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差距

    问题十二:对联点村帮扶思路不宽、举措不多、形式单一,村集体经济发展效益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全体在职干部及党员,先后2次深入联点村——治海村开展了“走访慰问送温暖  淬炼党性践初心”等活动,通过“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以拉家常、聊日常等形式详细了解牧户家庭基本情况,并向帮扶对象送去米、面等生活物资,切实把关怀带到基层一线,勉励群众坚定信心,坚决做到不返贫、不掉队,全力以赴实现共同富裕。期间,为30户结对帮扶户送去了价值3000元的米、面等慰问品,发放各类宣传册500余份。二是党组班子经常与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协调沟通,定期听取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关于乡村振兴和帮扶工作的情况汇报,结合联点村实际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方向,找准村集体产业发展定位,集中精力发展好村集体经济,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带动更多农牧民增收。

    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

    问题十三: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把控责任落实环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每季度各分管局长、各办公室负责人,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汇报了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并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9份,明确班子成员及各办公室负责人责任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及时组织召开“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动员部署会”,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从项目资金安排、工程招投标、监察执法、环评审批、企业信用评价等重要环节着手,全面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我省6名领导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镜鉴,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检视出其严重性质和恶劣影响,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整治,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推动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大转变、大提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问题十四: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落差。领导班子廉政谈话不深不实,浮于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和了解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针对发现的政治、思想、生活、作风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约谈教育,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作风建设、整治违规吃喝”等方面逐级开展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做到无遗漏、全覆盖。

    问题十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共和县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紧扣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深入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55个,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防控措施55条,全面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着力构建职权明晰、风险公开、制度规范、层层监管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同时,通过党组督察、外部监督等方式,对本局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严密排查,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决心,深挖彻查违规插手项目招投标、执法过程“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教育引导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的效果。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人员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覆盖党员干部共12人。

    问题十六:警示教育方式单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及时召开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专题会议,编写 印发“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明确节日期间“八严禁”,组织签订《“八小时外”自我约束承诺书》30余份,大力倡导尚俭戒奢的节日风气,严防各类“节日腐败”“职务腐败”“行业腐败”,并在本局微信群、公众号推送“前车之鉴”“清风”廉政教育内容及廉政寄语27篇,做到了既警示教育又正向激励干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绷紧“安全弦”,常敲“警示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员干部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书》及《党员干部不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承诺书14份,进一步明确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红线,切实把握好亲清关系,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从严管理好身边人,坚决防止分管领域成为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

    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扎实

    问题十七:文风不实。存在文件改头换面,搞变通、照抄照搬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研究制定《共和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人才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引育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性人才,以人才战略推动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二是组织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各乡镇以及县直各有关单位干部职工近120参加了培训,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州、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重大要求,进一步提升了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素养。三是严把发文审核关、质量关,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提高公文质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办文程序、文稿质量、审查把关等各项办文要求,及时印发了公文写作常见错误示例更正,坚持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务求整改实效,确保将“严”和“实”的主基调贯穿到专项行动全过程。

    问题十八:执法检查督导不严不实,走过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及时督促汽修厂库修订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检查汽修企业30余家,重点检查和指导了各汽修厂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人员到岗和培训情况,要求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同时,组织召开全县重点企业生态环境警示教育集中约谈会,对包括汽修机构在内的40余家企业,指出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注意事项和具体整改措施。

    问题十九: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副书记就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把关不严问题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局党组严格落实省委《关于新时代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州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新一届州委工作作风的十条要求》各项要求以及县委关于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将推进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严格按照省、州、县委关于“转作风、强本领、重实干、勇担当”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共和县生态环境局“转作风、强本领、重实干、勇担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四是严把责任落实环节,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项目实施、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进一步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完成了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9项问题和67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整改和销号工作。

    反馈问题: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问题二十:财务支出把关不严,经抽查凭证发现,在报销差旅费时,发生交通费发票金额与票据合计数不一致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详细核对,2021年6月公用6#、10#凭证支付差旅费存在不规范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纪律的学习,翔实票据核对和规范填写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二十一:公务活动审批把关不严。经抽查凭证发现,在无派车单的情况下,出现公务车报销过路费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务活动审批表》和《派车点及加油审批单》联单,并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如实填写派车单,车辆用毕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出车状况,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反馈问题:干部管理宽松软

    问题二十三:局机关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考勤表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共和县生态环境局机关管理制度》《共和县生态环境局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等制度要求,坚决执行干部职工考勤签到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期通报考勤签到情况,已通报《考勤签到情况》12期。同时,对迟到、早退的3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提交书面检讨材料。

    问题二十四:请销假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未严格履行请销假人员已对该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传达学习《共和县生态环境局机关管理制度》《共和县生态环境局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制度,增强工作纪律性、自觉性和积极性,始终保持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形成策马扬鞭,换挡提速的浓厚氛围。

    问题二十五:临聘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反馈单位个别临聘人员向企业服务对象借款问题,当事人已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已对2022年度临聘人员签订的合同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对签订日期,未盖公章等情况进行了全部整改,整改至今已无类似错误现象发生。同时要求合同管理岗位人员严肃工作纪律,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人为设置障碍刁难群众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坚决防止“吃、拿、卡、要、报”和以权谋私、以岗谋私等行为发生。四是根据权力运行过程中易发或多发的各类问题,充分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的作用,靶向施治干部职工作风不实、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不力、信访矛盾突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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