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减少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共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30日
三、整治重点:
1、车辆必须在停车泊位内、停车场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
2、车辆在泊位内应按照顺行方向停放。
3、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4、禁止在道路两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不得越线停车,不得逆向停车。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占用、损毁、涂改停车泊位;严禁沿街商户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资源;严禁在停车泊位内摆摊设点,进行修车、洗车、买卖商品等占道经营活动。
6、06:00-20:00期间各类大型车辆禁止驶入镇区道路。
三、整治措施:
对违反规定停车的,将依法采取告知、劝离、处罚等措施。对妨碍通行或者拒绝驶离的,一律拖移,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规范整洁、畅通有序的城区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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