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3 09:49:2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青海骏图物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经我局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申报条件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有关规定,拟同意青海骏图物业有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该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二、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