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2024年共和县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总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度干部健康体检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并具有健康体检资质;
(二)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
(三)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卫生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
(四)具备一定的体检业务量,设置相应的科室,在规定时间内能完成指定的检查项目,反馈体检报告,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二、申报材料
(一)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附件)。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三)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
有意愿申报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报共和县卫生健康局。
四、认定程序
经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网上公示、发文公布等程序,确定纳入2024年度健康体检定点机构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二)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材料不实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此项工作由共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联系人:邢青霞, 联系电话:0974-8512094。
附件: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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