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海南州人民政府
智能机器人
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各县政府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5 16:38:4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商务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青海拉面产 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23〕66号),推动全省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发展和“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人社领域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技能培训、人才评价、行业评优、社会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促进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举措

(一)加强拉面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持续实施职业技 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拉面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针对不同 创业阶段的劳动者,大力开展 SIYB 创业培训和“拉面工+创业 培训”,提升拉面产业从业人员创业能力,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 补贴。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将行业发展、产品营销、法律法规 等课程纳入培训内容,助力拉面产业发展提档升级。根据市场 需求和培训成本测算,动态调整培训补贴标准,进一步增强培 训主体承办拉面从业人员培训项目的积极性,引导拉面产业人 才培养趋势。全省每年开展拉面产业从业人员培训1000人次以 上。(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二)提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水平。面向拉面产业发展相关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做好政策宣传,优化遴选条件,加大征集力度,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机构实施备案,依据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开展青海拉面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发放青海拉面制 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拉面产业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对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中式面点师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标准,按规定采取“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兑现技能提升补贴。(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积极开展拉面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配合省总工会,每两年举办一届全省拉面技能大赛,按照相关规定,对省级大 赛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分别授予 青海金牌拉面师、特级拉面师、高级拉面师。同时,指导行业 协会制定青海拉面师评选标准并开展评选工作。(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总工会)

(五)强化稳岗扩岗政策支持。按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援企稳岗政策,确保拉面产业企业及时享受国家政策红利。(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做好社保经办服务保障。针对拉面产业有雇工个体户,大力推广应用社保服务“网上办”服务事项,方便异地从事拉面产业人员办理社保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社保待遇申领、社保缴费等业务;开展社保业务“就近办”,打造15分钟“社保服务圈”,满足拉面产业人员少跑路、就近办的需求。(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相关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抓好相关工作,强化配合,落实责任。要强化政策配套,持续加大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价等方面对拉面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严格落实职责任务。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 机制,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督促落实,统筹推进拉面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全力服务保障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市(州)、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项目的具体实施。

(三)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拉面产业相关企业、培训机构 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推动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

本通知自2024年1月29日起实施,至2028年12月31日废止,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