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2024 年 5 月 22 日, 我局收到由共和县信访局的网情专报第11 期 "向共和县房管局多次申请公租房不予理会" 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 迅速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调查核实, 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经核实, 赵海永分别于 2019 年、2023 年 10月 25 日前往房管局来咨询保障房申请事宜。县房管局工作人员对其房屋申请进行了详细解答。
二、业主反映"向共和县房管局多次申请公租房不子理会" 问题
赵海永 2019年来赴县房管局咨询保障房申请事宜, 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详细解答, 由于赵海永不是共和县本地城镇户口。也未达到一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共政办[135]号) 文件要求, 非本地城镇户口必须在申请房屋当地缴纳一年的基本养老保险, 因条件不符合, 县房管局未收取申请资料, 2023年10月25 日, 重新上缴申请资料后, 因城北新区无房源, 县房管局为其分配一套康宁小区住房, 赵海永以房子太远为理由, 拒绝办理入住手续, 2024 年5 月 27 日经协商赵海永同意入住康宁小区。
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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