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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到底有没有人能治治这个黑心的装修工?
来信人 13** 来信日期 2019-12-26
信件索引号 202300263
信件内容
2019年4月,我将共和县城北新区一处住宅承包给四川籍男子:张峻铭,身份证号:51132*******154,电话号码:155******2224、18197394778。进行约定为期60天的装修。当时因为是朋友介绍,双方经口头商定,写有简单合同,合同上标明装修总价款为84000元,期限60天。可谁知道,他干了一半,钱已经要了7万,干了一半就跑了。打电话总是说:明天来给你干。一直到10月份,我向共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时法院按照程序,欲先进行调解,经过将近1个月的传唤,张峻铭不但以各种理由推辞,而且还说,在我的逼迫下,已经重病。因为传唤不到被告,我就只能等待开庭,可谁知,开庭那天,他又没有到场。法院当时给我说的是,可以缺席审判,也确实缺席审判了。可直到判决书下达之日至今。张峻铭任然拒不执行。就装修这个事情上,我已经亏了四万余元。在这之前,我报过警,派出所说,这个事情不归他们管,要去法院提起诉讼。也打过12345电话,那边给我的回复是一样的。今天已经12月25日了。截止到今天,我给张峻铭打过很多次电话,也发过很多次视频。有时候能接通,他不是在打麻将就是在打扑克,就是不给我的这个事一个说法。现在电话都不接了,信息也不回。难道就没有能为老百姓做主的人吗?法院虽说下达了判决书,可从来没有问过,被告是否按照判决书来执行了?我感觉只是走了个形式。只是把该走的流程走完,至于后续的事,也不跟进。我就想知道这算是法院的不作为,还是张峻铭有保护伞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共和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0-01-07
办理结果
    2019年12月30日,共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县委办网情专报,对关于我县一网民在网上反应其城北一区一处住宅装修与装修工不能达成协议的问题进行核查,该网民称其已对此案像共和县法院提起诉讼,并多次与法院进行沟通,被告人张峻铭对法院调解不予理睬。
    经查:原告张志峰,男,土族,居民身份证号码63252*******017,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职工,现住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二区9-7-301室。于2019年7月在共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与2019年10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志峰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现已查明事实为:2019年4月14日,原告位于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四区10号楼4单元202室的房屋需要装修,与被告签订《室内装修协议书》一份,装修总价为84000元,工期60天,原告先后像被告支付57300元后,被告无故停工,故向共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情况:网安大队民警与法院工作人员沟通,对该案进行了解,得知因原告装修已交于他人完成,无法取证鉴定,原告并无申请强制执行,故告知原告继续依照法律程序处理。


共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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