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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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反映学生在放学路上被校外人员(已开除学生)殴打 | ||
来信人 | 共** | 来信日期 | 2020-10-16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249 | ||
信件内容 |
我是共和县中学初三年级某班学生家长,郑重反应共和县中学初三某班马某等学生(据了解或已被学校除名)经常在学生放学时在学校周边及街心花园附近围堵弱势学生索要财物,殴打弱势学生。近日马某等十几人在放学时围堵我家孩子,毫无征兆故意脚踢我孩子胸部腹部,掌掴耳部,造成淤青肿胀(在医院做了检查,有淤青伤),并对我孩子造成了严重心理阴影。和我家小区邻居同校学生家长了解,至少有三名不同年级学生也遭受过马某等人挑衅殴打。我们向学校反映后学校答复马某已被学校开除,由于对学校怀恨在心,所有经常专挑县中学学生欺负。鉴于马某已被学校开除,学校无从管教,建议我们给派出所报案。但由于事发后孩子往往害怕收到更加严重的报复,往往不会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公安取证困难。现在孩子在初三年级,晚上放学在七点半以后,加之冬季天黑较早,家长若无法在校门口接送,就给施暴者殴打走读学生留下了可乘之机。我希望政府和公安部门重视此事,调用治安监控等技术手段彻查此事!在特殊时段加强重要路段警力巡逻,给上学的孩子们一个安全保障,给家长们一份放心!否则马某等品行不端者若受不到惩戒,其霸凌行为将有增无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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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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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共和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0-11-05 |
办理结果 |
处理意见书 杜桂兰女士∶ 您于2020年10月16日反映"学生放学路上被校外人员殴打"问题。我们在2020年10月19日已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您反映的在校外殴打学生者马某属共和县中学劝返学生,该学生经常性逃学,经教育督导室和学校屡次劝返无果后,联系其家长进行了多次谈话动员劝返,但马某仍不听劝导继续其逃学行为,甚至在校外殴打其他学生。我局和学校方面也与公安部门沟通,对学生马某进行了谈话教育,要求马某禁止在校内外欺凌学生的行为,公安部门也组织巡逻民警在学生放学期间进行巡逻执勤。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力度,并积极沟通公安部门加强学生放学期间的巡逻执勤,扫除一切校内外学生欺凌事件。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共和县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信访人: 杜桂兰 同意处理意见 2020年11月4日 经办人:才郎措姆 县教育局副局长 139******0800 完玛太 县教育局干部 189******0333 答复日期:2020年11月4日 共和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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