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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免除新冠疫情隔离费用的申请
来信人 15** 来信日期 2022-04-20
信件索引号 202300223
信件内容
尊敬的海南州共和县政府领导:
我单位是青海省斯越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21年10月22日的小规模建筑劳务施工企业,成立后分包了共和海昱新能源有限公司切吉西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35KV开关站土建项目的劳务施工。
四月二日西宁突发新冠疫情,我公司招聘的小工吕保诚系新冠肺炎阳性的密接者,他在四月二日去过城东东乡手抓羊肉馆,在得知自己是密接者后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备。我公司也积极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组织工地全体管理及施工人员41人到共和县城!分别在瑞和庄园酒店、金水酒店、桥顺酒店、集中隔离。从四月十日到四月二十日我公司所有工地管理及施工人员已经集中隔离了十一天,距吕保诚去东乡手抓羊肉馆已经过去了十九天。集中隔离期间,所有人员的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此次隔离期间,我公司已经产生了直接费用达30万元(隔离住宿费57400元、隔离生活费22900元!隔离人工费200900元)!至今都未解除隔离!高昂的费用实在难以承担!间接损失无法估计!又因为疫情延误工期,导致后期施工成本成倍增加,这对我们这个小公司来说无异于是雪上加霜。最麻烦的工资发不出来!工人会集体闹事!对明天公司运作更加困难!
我公司本就是一个刚刚成立不久的小规模劳务施工企业,利润微薄,虽隔离没有开工,但隔离期间农民工工资必须支付,所有人员的生活费、住宿费要承担。面对高额的各项隔离费用,公司实在无力承担。当前,公司当前已面临严重的资金危机,仅仅靠我们这个小公司根本无力解决这些问题,现在,我们只能依靠政府,恳请政府能够考虑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免除疫情隔离期间所产生的生活、住宿费用,并适当补助农民工工资,帮助公司度过难关,我公司将感激不尽!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杜友军    158******9893
申请日期:2022年4月20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共和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2-04-21
办理结果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县政府办:
    我单位于4月 20 日,接到共和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的网情专报,我单位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规定,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隔离人员自理。按照省州协查函,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县疾控中心进行流调和采样后通知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在定点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所有隔离人员在隔离前均签订《集中医学观察知情同意告知书》,告知书内已明确告知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均由本人自行承担。目前我县所有隔离宾馆费用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与各隔离宾馆协商后的最低价,关于隔离期间的食宿等相关费用及因隔离所产生的误工费用等均由隔离人员本人和所属单位自行承担,不在我县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范围内。
    
    答复人:  仁青多杰 
    答复日期:2022年4月21日
    联系电话:8512094   

                                                                                                                                 共和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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