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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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州兽医站家属院房屋倒塌问题 | ||
来信人 | 二** | 来信日期 | 2022-09-05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174 | ||
信件内容 |
2022年9月5日凌晨2点半左右,家中自建房发生倒塌,人员无伤亡。 1.房子已经测量过了,即将拆迁,拆迁时间未知 2.房子周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不能继续居住使用 3.房子周围危险程度极大的影响周围居民 4.重新改造的话,马上要拆迁了,不改造的话,影响居民安全 5.房子倒塌已经像有关部门说过了 6.希望领导能马上落实,过来彻彻底底的了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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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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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共和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2-09-27 |
办理结果 |
鲍永龙先生: 您于 2022 年9月8日反映房屋倒塌情况,我们于2022年9月12日巴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信访人房屋位于州兽医站家属院,该地段房屋为棚户区改造项目(652片区)红线范国内,计划2023 年实施该项目,但因该房屋无法居住,经会议研究,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恰卜恰镇青海湖南大街棚户区改造项目(652片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通知》(共政办〔2020181号)进行征收。 前期在项目入户阶段已对该房屋做好初步评估,于9月5日日赴现场对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复核,并向信访人传达《方案》内容,于9月23日向信访人送达评估表。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共和县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构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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