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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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恶意不发工资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 | ||
来信人 | WD** | 来信日期 | 2020-08-26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112 | ||
信件内容 |
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1.要求按期发放工资:对员工谢云虎7月1日-7月21日的工资不发 2.要求按法律要求双倍工资:员工在3月4日至7月21日用工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一个月以上用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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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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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共和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0-09-04 |
办理结果 |
恶意不发工资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舆情回复 县政府办∶ 2020年9月1日收到关于恶意不发工资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网情专报,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劳动监瘵大队及时跟进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 3000兆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基础设施35KV集电电路组塔及架线工程施工中,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因疫情防控原因,公司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复工,紧急发布招聘启示,射云虎来公司应聘,谢云虎应聘期望薪资为5000元一8000元,聘用岗位为项目经理一职,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以后薪资水平根据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水平浮动,最高薪资不超过期望最高值8000元。谢云虎在2020年 3月4日入职,2020年至7月21日被公司解聘。 谢云虎在舆情中反映∶1、发放2020年7月1日至7月 21日工资;2、支付2020年3月4日至7月21日双倍工资。 共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过调解,双方各执一词,无法协调,通过和谢云虎沟通,谢云虎同意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处理。 答复人: 蔡贡 联系电话:8520970 答复日期:2020年9月2日 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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