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情况的报告(2020年)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安排,现就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交由县政府办理的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共36件。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帮助下,经过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36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完成,代表满意率100%。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3件,占63.9%;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11件,占30.6%;因条件所限有待今后逐步解决的2件,占5.5%。
(一)代表意见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3件,占总数的63.9%。从此次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内容来看,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意见建议占有较大比例,说明我县农村牧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正在提高,对周边人居环境的关注度和要求越来越高,同时也反映出目前农村牧区的环境卫生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迫切解决的问题。县政府各承办单位从切实维护全县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同部门的工作重点相结合,千方百计创造条件,积极办理,使群众迫切要求的一些热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如:周拉才让、谭海荣、娘格加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近年来县政府积极筹措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共计21881.5万元,其中投资325万元的龙羊峡镇龙羊新村、江西沟镇大仓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投资860万元的铁盖乡生活垃圾填埋场,投资449万元农村环境卫生连片整治项目,投资330万元的2505座户用卫生厕所,投资359万元的13座公共旅游厕所,投资273.5万元的21座公用厕所,投资5774万元的农村环境改善等项目已全部完工。投资210万元的7个“百乡千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和青海湖景区、倒淌河镇、石乃亥镇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场建设项目正在施工中。投资3301万元的龙羊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投资8500万元的共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上述项目的相继完工和投入使用将彻底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如:周捍英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州水泥厂拆迁遗留问题的建议”。根据《恰卜恰镇倒淌河巷原水泥厂旧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我县于2019年12月17日成立工作组对遗留的41户拆迁户陆续开展了入户调查、政策宣传、下发征收通知、公示征收和补偿方案、签订补偿协议等工作,目前已签订协议30户,剩余11户正在协商中,预计今年年底前圆满解决拆迁遗留问题。
(二)代表意见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有11 件,占总数的30.6% 。此类建议较多集中在交通、住建、等方面。由于项目申报、立项程序等方面的原因,一时难以得到解决,但经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争取,部分问题的解决进程得到加快。如:达洛代表提出的“关于维修英德尔至青海湖20公里砂石道路的建议”。县交通运输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多次赴青海湖地区针对环湖农村公路需求进行调研,并将该建议所提道路问题作为重点进行调研,针对该条道路多次遭水毁的问题,设计完成了配套桥梁一座,已向省交通厅上报项目请示,待省交通厅下达批复后立即施工建设。同时,已将英德尔至青海湖20公里砂石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将纳入“十四五”规划中,今后将积极与省交通厅衔接,待项目资金下达后立即实施。
(三)代表意见建议因条件所限有待今后逐步解决的2件,占总数的5.5% 。此类建议涉及交通设施、旅游发展方面。对此类问题,县政府认真分析研究,主动作为,但由于受客观条件和财力等因素的制约,只能通过积极争取省州有关部门的支持,按照轻重缓急,列入工作计划,努力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解决。如:东主加代、扎西加、南先友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切吉乡加什科村等六村村级道路的建议”。“十三五”期间我县完成11个乡镇通沥青路、99个行政村通硬化路(砂石路)的交通扶贫“两通”目标任务。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十四五”期间将逐步完善农村牧区通自然村(社)交通路网。2020年5月我县上报了农村公路“十四五”建设计划,其中包括切吉乡塔秀村、加什科村两村122公里砂石路省级改造项目。由于我县牧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县内通自然村道路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但会在“十四五”期间多渠道积极争取通村公路建设项目,逐步解决偏远乡村道路建设需要,方便农牧区群众出行。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办理工作任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县、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历年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不高的问题,县政府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各副县长进行集体约谈。同时,对2020年人大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5月19日组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召开了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县政协副主席出席会议,对今年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及时协商,对意见建议进行了整理和分类,按照“归口办理”原则明确了主办和协办单位,及时召开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专题会议,将36件代表意见建议一一分解落实到每个承办单位,并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制度、提高办理实效、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办理质量、严格办理时限、按时完成任务等方面作了具体安排。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坚持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切实改进和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指定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意见建议按期办理。在办复过程中充分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对因条件所限待以后逐步解决、因政策原因和条件所限留作工作参考意见建议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取得了代表的理解。
(二)完善制度,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为落实人大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今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效率和质量,“两会”期间,县政府办公室指派2名工作人员及时跟进,第一时间将意见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对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无法进行办理的意见建议安排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与代表进行沟通解释,从而不断完善办理工作制度,促进办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县政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督办工作。并进一步不断加强了与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对一些针对性强、办理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事关大局的意见建议,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批办,协调办理。各承办单位相应明确了办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把办理工作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结合起来,落实专人办理,形成了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使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做到了“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
(三)注重督办,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积极推进办理机制建设和工作制度创新,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努力提高办理实效。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督办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及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在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检查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研究办理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调研、“三见面”落实情况检查工作之机,多次对分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办理工作质量不高、办理速度缓慢的给予指导,提出具体要求,使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得到顺利进行。二是县政府督查组加大督办协调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意见建议与相关承办单位共同协商办理,确保了办理工作质量。
(四)强化联系,主动接受办理工作监督。根据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具体要求,各承办单位及时征询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公布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中采取办理前了解代表意图、办理中征询代表意见、办理后及时回访代表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办理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收到了较好地效果。同时,在办理工作中,人大代表积极参政议政,加强监督,与有关承办单位一起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促进了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认真办理人大意见建议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县政府及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通过意见建议的办理,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政府各项工作,使人民代表满意,使农牧民群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