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共和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67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对共和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67号建议的复函
桑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妇联工作经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妇女的贴心人、娘家人、代言人,承担着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组织,农牧区妇联主席及妇代小组长则是妇联战线最基层的岗位,她们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家庭美德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全县的妇女工作作出了极大的贡献,目前您建议中提到的解决农村妇联工作经费问题。经省州妇联和县委组织部咨询沟通后,现将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相关政策解读。针对您提出的解决农村妇联工作经费问题,县妇联指定专人负责,赴倒淌河镇蒙古村与您本人见面进行面对面政策解读,主要解读2023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青妇发[2023]3号)文件,文件中明确提出“健全稳定的妇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部门预算。严格落实每个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年补助3万元工作经费统筹解决,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纳入村(社区)运转经费统筹解决,支持用于妇女工作宣传、节日慰问、项目活动、执委工作补助等,确保妇联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二是加强沟通衔接。在与您本人见面答复的同时,县妇联与您所在的倒淌河镇蒙古村党支部沟通衔接,再一次明确将村妇联工作经费纳入村运转经费统筹解决,支持本村妇联工作宣传、节日慰问等活动的开展。
再次感谢您对妇联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共和县妇女联合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