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文明乡风建设倡议书
2026-10-14 09:00:26
海南州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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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是滋养人心的精神沃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乡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文明乡风建设大会和青海省首届文明乡风建设大会精神,推动“十化”党建赋能文明乡风建设,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除陈规陋习,弘扬时代新风,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筑牢稳定压舱石。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社会稳定。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坚决抵制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行,不信谣、不传谣,遇事冷静理性,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在邻里互助、生产协作中增进感情,共同营造安定祥和、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高原大地常开长盛。
二、做移风易俗的践行者,树立文明新风尚。我们要自觉抵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控制宴席规模和标准,减轻“人情债”负担。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红白理事会要主动作为,让“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成为社会共识,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在高原大地蔚然成风。
三、做优良家风的传承者,涵养淳朴好民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风是乡风的基石。我们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深入挖掘多民族聚居区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智慧,讲好家风故事,常态化开展“海南好人”“五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让孝老爱亲、诚信友善成为最动人的风景。
四、做文明生活的倡导者,共建和谐新家园。我们要积极参与“清洁海南”全域无垃圾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庭院整洁,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行文明祭扫,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投身于锅庄舞大赛、赛马会及农民书画展、非遗展示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振精气神,展现新时代农牧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做法治德治的守护者,提升治理新效能。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增强法治观念,依法办事、遇事找法。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维护公序良俗。通过发挥“十化”党建专项工作组作用、推广运用“积分制”、颁发“流动红旗”等创新形式,激发内生动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文明乡风建设共同体。
六、做党建引领的推动者,激活振兴新动能。我们要深入实施“十化”党建,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行“支部+网格+农户”治理模式,让党旗在乡村振兴一线高高飘扬。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深化“红色引擎”工程,把党的创新理论送到田间地头,把组织关怀融入百姓生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风文明建设提质增效,凝聚起建设现代化新海南州的磅礴力量。
文明始于心,践于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破陋习、树新风,扬正气、促振兴,用文明乡风擦亮“清清黄河新海南”底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