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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坚持“五到位”提升规范性文件 监督管理水平

2015-12-02 16:29:43 点击:[] 字体:
 

 

今年以来,共和县紧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核心任务,充分学习借鉴全省试点工作经验,在严格执行省政府99号令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狠抓工作落实,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安排部署到位。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写进全委会讲话和政府工作报告,与经济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特别是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及时制定《共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县法制办制定了共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协调等十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流程图。县财政为法制办解决了专项工作经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为全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基础工作到位。结合全县“六五”普法等工作,把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纳入宣传范围,广泛宣传有关工作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答疑解惑工作,为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培训,着重讲清规范性文件作为抽象行政行为,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和政令统一中的重要作用。针对法制工作人员普遍业务不精,工作不熟的问题,举办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培训班,对80余名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了参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打牢了基础。

三是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执行程序到位。按照《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审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严格把关,对文件起草单位落实有效期、“三统一”等制度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了工作要求不降低、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统一登记不遗漏。截至目前,今年全县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1件,均征求了相关业务部门和乡镇意见;县政府法制办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23条,并全部在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前予以落实;向上级法制部门提交备案审查报告11件,目前已下达准予登记通知书6件,其余5件仍在备案审查期内。

四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文件清理到位。在全面完成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继续把清理工作向乡镇和县政府部门延伸,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建县以来至201431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针对清理任务重、人员不足、进展缓慢等问题,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通过下发督办通知,开展督促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清理任务、基本要求、清理范围、清理标准等内容,保证了清理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经梳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45件,其中决定废止9件,宣布失效32件,修改2件;县政府各部门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决定废止7件,宣布失效7件,修改5件,已全部下发通知并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五是真督实查、严格考核,督促落实到位。县政府法制办联合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和县编办组成督查组,利用3天时间深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通过查看发文记录,查阅历史档案等方式,详细检查了各单位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情况,对工作开展不规范、不到位的单位现场整改落实。制定下发了《共和县2015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各项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当中,与全县乡镇及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有力地推动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