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03200000025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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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4-03-25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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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 〔2024〕24号 关于下达共和县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
共政办〔2024〕2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共和县2024年度固定资产
投资任务的通知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高质量落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切实抓好2024年全县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经研究,现将相关部门2024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如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完成投资13.9亿元;
县生态环境局需完成投资3.5亿元;
县交通运输局需完成投资2.3亿万元;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需完成投资2.1亿元;
县水利局需完成投资1.2亿元;
县乡村振兴局需完成投资770万元;
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需完成投资1691万元;
县农牧和科技局需完成投资2.4亿元;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需完成投资800万元;
县公安局需完成投资340万元;
县残联需完成投资813万元;
县卫生健康局需完成投资1550万元;
县教育局需完成投资9726万元;
县民政局需完成投资752万元;
县财政局需完成投资784万元;
附件:共和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汇总表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