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06280000059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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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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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人社政策深入宣传年”政策解读(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州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人社领域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推进人社领域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印发“人社政策深入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人社政策深入宣传年”政策解读活动,向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宣传讲解人社政策,不断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人社政策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政策咨询电话:0974-8512463
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县级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对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如下:
政策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参保对象
具有我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参保要件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重度、中轻度残疾人员、村干部等特殊身份的人员需提供有效证明原件。
参保途径
(一)线上途径
通过登录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渠道)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上传参保要件,县级社保机构负责审核、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结果通过网上告知参保申请人。
(二)线下途径
携带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或本人直接将申报材料上报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级社保机构业务经办大厅等线下服务渠道(以下简称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乡镇(街道)事务所审核无误后上传相关信息或将申报材料上报到县级社保机构。
保险费缴纳渠道:
自2021年4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自主选档进行缴费。符合政策补缴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城乡居民,需先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补缴金额,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选择“社保核定”缴费。
(一)线上缴费渠道
微信缴费流程
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青海省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填写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年限选择→自主选档20xx→下一步(选择档次、核实人员信息)→下一步(核实缴费金额、缴费项目、档次金额、费款所属期等信息)→去支付→完成缴费。
建行扫码缴费流程
扫描建行缴费二维码→填写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下一步(缴费方式选择自主选档缴费、缴费年份选择20xx、选择相应缴费档次)→下一步(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征收项目、缴费金额、缴费项目、档次金额、费款所属期等信息)→确认提交→完成缴费。
农行扫码缴费流程
扫描农行缴费二维码→(填写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选择选择相应缴费档次、缴费年份选择20xx)点击下一步→(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征收项目、缴费金额、费款所属期等信息)点击缴费→(再次核对金额)点击确认支付、输入手机号以及验证码→完成缴费。
(二)线下缴费渠道
选择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窗口→出示缴费人身份证件→按照工作人员提示(选档)→确认缴费信息→缴费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费时,务必仔细核对缴费人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参保险种、缴费开始年月、缴费终止年月等关键信息。若发现信息系统显示的缴费人身份信息与实际身份信息不符的,应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修正参保登记信息后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