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06260000059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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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4-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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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人社政策深入宣传年”政策解读(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州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人社领域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推进人社领域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印发“人社政策深入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人社政策深入宣传年”政策解读活动,向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宣传讲解人社政策,不断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人社政策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政策咨询电话:0974-8512463
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开展一年内短期技能培训的相关补贴及政策解读如下:
1.就业困难人员生活费补贴
政策依据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字〔2020〕1833号)以及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9〕562号)。
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补贴标准
参加一年以内短期培训的,生活费按照实际培训天数(每天按照8课时计算),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三江源地区农牧民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
政策依据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落实三江源地区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补偿政策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111号)。
人员范围
玉树、果洛、黄南、海南4个藏族自治州的21个县以及海西州格尔木市代管的唐古拉山镇有自主创业、转移就业愿望和自愿参加人社部门组织非学制类技能培训的农牧区劳动力。
补贴标准
生活费补贴按照规定的实际培训天数计算(每天按照8课时计算),每人每天补助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