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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05-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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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办发〔2015〕10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共和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为推进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才 洛 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员:东 忠 民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审计局局长

张 海 勇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 卫 东  县审计局副局长

    县审计局经济责任股股长

董 春 梅  县审计局经济责任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审计局,马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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