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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0-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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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办发〔2018〕144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共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共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谢 康 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王 燕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杨 红 梅 县统计局局长
委 员:宋 宝 成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赵 晓 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仲 志 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诺 日 吉 县老干局局长
祁 玉 林 县总工会副主席
豆 拉 加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张 海 龙 县法院副院长
丁 晓 春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 海 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晋 生 德 县水利局局长
加 羊 县教育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 秉 福 县司法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吴 斑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赵 梅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有 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龙 启 莲 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拉毛央增 团县委副书记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王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伊晓玲、李厚清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