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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11-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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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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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办发〔2021〕132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创建迎接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2021年11月29日开始,省爱卫办将组织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市监厅等相关部门专家组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进行考核验收。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法
经协调,省级考核验收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方式进行。主要从组织建设、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等情况进行验收。
二、相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省级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19版)》通知(青爱卫〔2021〕2 号)要求和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周密安排,积极配合验收组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及现场引导讲解工作,努力把迎检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二)做好卫生整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打扫区域环境卫生,加大对内部办公场所、城镇商贸市场、街道商铺门前、背街小巷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确保单位办公室内外、职工住宅区卫生干净整洁,坚决不允许出现卫生死角。
(三)营造迎检氛围。迎检前要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和宣传栏、张贴墙报、发放宣传单、“两微一端”等方式,大力宣传爱卫创卫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群众和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爱卫创卫的主动性、积极性,着力营造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人人知晓的创卫迎检工作浓厚氛围。
(四)严肃问责机制。对迎检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力,且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全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的单位将严肃问责。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