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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3-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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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办发〔2023〕22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共和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委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共和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各成员单位职责调整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琳 琼 副县长
副组长:才 项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东智才让 县委办公室主任
索南项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万玛东智 恰卜恰镇政府镇长
张 珉 龙羊峡镇政府镇长
才郎东智 倒淌河镇政府镇长
索 南 塘格木镇政府镇长
娘 格 加 江西沟镇政府镇长
诺日坚赞 黑马河镇政府镇长
王 海 娟 沙珠玉乡政府乡长
王 适 烧 廿地乡政府乡长
董 得 财 切吉乡政府乡长
王 振 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尹 炳 庆 县委编办主任
陶 俊 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祁 玉 林 县总工会副主席
拉毛央增 团县委书记
王 燕 县妇联主席
赵 金 娥 县残联理事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羊本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仁青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吉 先 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凯 军 县公安局政委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晋 生 德 县水利局局长
马 明 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仁 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德 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史 生 清 县审计局局长
段 海 光 县统计局局长
雷 绒 县税务局局长
看 措 吉 石乃亥镇政府副镇长
王 玲 铁盖乡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才项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计划实施和全面组织、督导、评价和申报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委组织部:将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并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2.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媒体宣传方案;通过在电视、广播和微信公众号、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的方式,传播慢性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3.县总工会:督促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组织制定开展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每2年为困难职工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4.团县委:积极发展健康生活方式。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团员和青少年积极参加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各单位的团组织,在单位内部积极推动“健康生活从青年做起”的健康生活表率活动。
5.县妇联: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妇女同志开展健康家庭活动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6.县残联:积极为慢性病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
7.县卫生健康局(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指导各部门制定慢性病防控政策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中藏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开展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8.县发展和改革局: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我县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
9.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将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列入中小学正常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每学期关于慢性病知识的内容以班为单位课程不少于6学时;健康教育课内容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要大于6学时。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全县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辖区学生健康体检率大于90%。
10.县公安局:提供户籍人口、死亡人口资料,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漏报调查。
11.县民政局:严格执行社会救助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严重慢性病困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为辖区内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慢性病的低保、低收入困难人群申请医疗费用补助提供政策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支持性社会组织参与慢性病防治工作政策;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死因漏报调查工作提供相关数据。
12.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专项经费,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提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
13.县生态环境局:协助开展健康公园、步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1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全民健身场所纳入城镇建设规划,提高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等全民健身场所和健康宣传栏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和户外广告牌设置。
15.县农牧和科技局:将慢性病科普知识纳入科普宣传的内容,组织开展慢性病平衡膳食健康讲座;负责慢性病科研方面的技术支持、指导和科研项目的立项、引进等。
16.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品营养标签推广工作,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膳食,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身体健康;负责对公共餐饮单位的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膳食知识培训,开展示范餐厅、食堂、酒店创建活动;落实禁止烟草广告宣传。
18.县统计局: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19.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完善城乡居民慢性病补偿的医疗保障制度,依据政策将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畴。
20.各乡镇政府、各社区:建立完善辖区内慢性病防治组织网络,按要求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健康家庭、社区、单位,以及健康主题公园、步道等建设支持性环境活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等。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创。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合力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广泛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丰富社会公众预防慢性病知识和技能,营造全社会爱健康、爱生活,共防慢性病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导,强化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针对问题督促成员单位限期整改,严格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