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索引号: |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23〕17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整治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整治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韩 福 龙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肉 旦 加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王 继 汪 县政府办副主任
华旦卓玛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 大 庆 县教育局副局长
娄 仲 旭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永 强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贺 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更登多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才 玛 措 县水利局副局长
卓 玛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羊 毛 措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 友 琴 县审计局副局长
何 文 军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多杰东智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拉 龙 措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华旦卓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省整治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听取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整治和规范工作,推动整治和规范工作结果运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相关安排部署;牵头制定共和县整治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方案;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整治和规范工作;对整治和规范工作中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做好整治和规范工作的资料收集,简报信息编发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