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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06-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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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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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12〕13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才洛 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才 桑 太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成 员:安进 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 忠 明 县监察局局长
李 增 仁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华 嘉 县农牧局局长
吴 雷 县审计局局长
刘 海 军 县统计局局长
切 本 加 县区划办主任
王 东 飚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王东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