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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07-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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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共政办〔2012〕13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成员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才洛 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才 桑 太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成 员:安进 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增 仁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华 嘉 县农牧局局长
吴 雷 县审计局局长
蒋 启 山 县林业站站长
汤 雷 平 县切吉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才桑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55份